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孤儿家庭寄养之路需走过三个步骤

小崔 2014-12-07 11:53:53 手机版

  亲爱的小朋友们,你们知道这个世界上还有很多的小孩没有家庭吗?他们从小就遭到父母的遗弃,虽然生活在福利院里面有大家的照顾,可是依然感觉不到父母带给他们的温暖,不过现在政策的改变,让很多孩子都拥有了一个新家了,下面就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12月1日,新修订的《家庭寄养管理办法》正式实施。南宁市民彭小贤虽没有仔细研读新办法,但她知道,对自己家里的两个“小女儿”要更加悉心照料了。

  年近五十的彭小贤只生育了一名独子,已参加工作,但如今在她膝下还有5岁的阿霞和9个月的阿欢两个寄养的女儿。阿欢虽曾是一名弃婴,但如今她在彭妈妈家里,和正常婴儿一样享受着来自父母的关爱。

  “9个月前,刚出生三天的阿欢被警察送到了福利院,她被父母遗弃在马路边。经检查她身体健康,两天后我们联系好了彭妈妈一家,把阿欢送到了这个家庭寄养。”南宁市社会福利院寄养部主任黄燕兰这样告诉记者。黄燕兰所在的福利院同时也挂着“南宁市儿童福利院”的牌子,接收来自社会的孤儿、弃婴等。

  在广西,民政部门一直面临公办福利机构缺乏、民办福利机构良莠不齐的局面。在南宁,孤儿等主要集中在南宁市社会福利院。福利院党总支书记、副院长陈丽宁介绍,目前在院470多名孩子,大多是残障儿童,还有近200名健康或轻度残疾的孩子被寄养在家庭。

  目前我国福利院孤儿的抚养方式,主要有机构养育、家庭收养、模拟家庭照顾、代养、家庭寄养等。其中长期在福利院集体生活的孩子往往因感受不到家的温暖而产生自我封闭感,进而产生性格缺陷。

  家庭寄养,是指经过规定的程序,将民政部门监护的儿童委托在符合条件的家庭中养育的照料模式。“孩子在正常的家庭环境中才能发育更完善的身心,这是福利机构的共识。因此多年来我们一直努力发展更多寄养家庭,只要有条件,就把孩子‘送’出去养。”黄燕兰说。

  南宁市社会福利院已将家庭寄养作为养育孤儿的主要方式,通过寄养部跟踪记录孩子的成长情况,在寄养的同时如有合适的收养家庭出现,就会给这些孩子一个真正的家庭,让他们享受出生家庭未能给予的幸福。

  “我们按每月每孩1100元的标准给寄养家庭发放养育费,并提供奶粉、医疗、学费等。”黄燕兰介绍,现在福利院共发展了180多个寄养家庭,近40个集中在广西崇左市大新县,其他的主要分布在南宁市及郊区。寄养家庭的存在,为福利院承担了儿童抚育重担,也极大促进了这部分儿童的健康成长。

  11月10日,记者来到位于南宁市西乡塘区的彭小贤家中。彭小贤夫妇是南宁市社会福利院经常联系的“老家庭”。他们从2002年开始寄养福利院儿童,至今共养育了9名儿童。“我闲着没事,养这些孩子心里不空虚,每天都很开心。”彭小贤说,她和丈夫、儿子都很爱寄养的小孩,花钱受累都舍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