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生前不能做慈善,不过我们在去世以后也可以贡献自己的力量哦,到底是怎样的呢?近日一个年近60岁的老人就决定自己百年以后将自己的房产全部捐献出去,这样的在南京还是第一个哦,下面就来和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相关内容吧。
昨天下午,南京一名60岁老人,在南京市公证处内,为自己一份特殊的遗嘱进行公证,根据其意愿,将在自己去世之后,将所有一套房产捐赠给公益机构“南京爱德基金会”,用以支持公益教育事业。这在南京乃至江苏省内都尚属首例。
今年接近60岁的吴永和老先生,据其自己介绍,是一所高校的工作人员,一直独身,既无子女,父母也早已亡故,只有一个哥哥建在。几年前,吴永和就有意愿想将自己一套房产捐赠给该市的公益机构爱德基金会。经过几年的考虑,今天,吴永和在南京市公证处正式和爱德基金会正式签署了捐赠和受赠房产协议,根据协议,吴永和所属的一套房产将在其去世之后交由爱德基金会所有。
据吴永和介绍,这并非其唯一一处房产,以后的养老和医保也有保障,并不是唯一的生存依赖。“未来也会考虑将其他的房子做这样的捐赠处理。”
爱德基金会秘书长丘仲辉当天也在公证处内,向吴永和表示了感谢,并向其颁发了感谢状。丘仲辉告诉记者,公益遗赠在西方比较常见,在国内还比较少见。该基金会接受过几次类似的捐赠,其中早在上世纪70年代,一位美籍华人表示要将广州一处房产捐赠给基金会,由于时代和两国法律的不同,这一愿望历经 20余年,直到捐赠人去世多年后,才由其子孙完成。据了解,由于涉及中美两国不同的法律规定,基金会派人到美国找到捐赠人的数十位后人,分别得到他们每个人的签名才最终顺利接收房产。
据了解:吴永和捐赠的房产将在其去世之后用于公益事业,或者变卖后将资金用作慈善,或者由吴先生本人指定这处房产用于某些特定人群的捐助,“总而言之,遗赠者的愿望是首先得到尊重和执行的。”
据南京市公证处副主任张张朝晖表示,这类的公益捐赠在南京还属于首例,目前市民还没有这样的习惯,将自己的财产在遗嘱中注明捐赠给公益机构或公益用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