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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花男孩仅得500元怎么回事 真相原因

德南 2018-01-18 16:23:37 手机版

  近日,有网友发帖称“捐赠机构收30万元善款‘冰花男孩’仅得500元,无法保证把捐款全部用到孩子手上”,引发关注,一起来看看详情介绍吧!

  冰花男孩仅得500元怎么回事

  对此,云南省鲁甸县教育局局长陈富荣回应称,这是一种误读。目前,“冰花男孩”王福满家所收捐款约为8000元,全部来自个人或组织上门捐赠。来自全国各地的所有捐款已达30万元左右。鲁甸全县跟“冰花男孩”类似情况的还有数以千计,所接受的捐款将用来救助更多类似学龄儿童。如果将所有捐赠全部交付给王福满,这种“一夜暴露”的畸形慈善反而不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也辜负了捐助者们的初心。(《中国之声》1月17日)

  毫无疑问,无论是云南的“冰花男孩”还是山东的“快递男孩”,均在报道后受到了极大关注,并且得到了相应的捐赠和帮助。这原本属于皆大欢喜的好事,但如果当地能够及时回应网友关切,公开相关信息,完全可以避免“冰花男孩仅得500元”以及类似的误读和尴尬,不让原本脆弱的公益慈善受损。

  据报道,当地的环境非常恶劣,转山包小学位于海拔2800多米的山顶,冬季最低气温零下 15℃左右,而全县海拔2000米以上的学校有45所。那么,如果将所有爱心捐款全部交给“冰花男孩”,显然不利于妥善解决当地其他处于类似困境儿童的难题。何况,远远超出实际需求的善款和物资,根本无利于“一夜暴露”的“冰花男孩”的健康成长也是有现实依据和“教训”的。尤其是,谁受到舆论关注就“蜂拥而至”地帮助谁,也不符合慈善事业的初衷和原则,反而会带来一些错误引导和负面影响。

  再者,将由“冰花男孩”效应带来的慈善捐款用于救助类似困境儿童,并不违反慈善法精神。根据慈善法第五十七条规定,慈善项目终止后捐赠财产有剩余的,按照募捐方案或者捐赠协议处理;募捐方案未规定或者捐赠协议未约定的,慈善组织应当将剩余财产用于目的相同或者相近的其他慈善项目,并向社会公开。由此,虽然网友是受到“冰花男孩”的渲染而捐助,但只要没有明确指定受益人为“冰花男孩”,且当地的募捐方案也未做此承诺的话,显然善款可以用于救助其他儿童。

  而且,据报道,当地机构募捐前已明言,为了孩子身心健康,建议网友为昭通广大贫困孩子捐赠,而不仅只对孩子个人。可见,当地的做法并无太大问题,但不代表毫无瑕疵、无可指摘。其一,“如果将所有捐赠全部交付给王福满,这种‘一夜暴露’的畸形慈善反而不利于其健康成长,也辜负了捐助者初心”的回应相当于“给你钱少是为了你好”,有违常识和逻辑;其二,当地改善部分设施,给予学生部分物资后,没有明示地方政府部门职责。即有些硬件设施原本应该由政府承担,不能因为有了大量社会捐助而漠视政府责任,否则捐助效应很难持续;其三,可以考虑在维护受助者隐私的前提下公示受助者名单,这也是保障捐赠人知情权和监督权的应有之义,否则难免引起合理怀疑。

  概而言之,在已受很多负面事件严重影响的背景下,慈善事业更需要小心呵护。相关部门理当严格按照慈善法要求,及时公开相关信息,妥善回应捐赠人和公众的善心和关切。这样才能让“冰花男孩”等类似现象引发的公众慈善热情不被冷水浇息,进而构建更加健康、持续、值得信赖的慈善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