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成都市教育局获悉,该局已印发《关于做好2018年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的指导意见》。下面小编来为你介绍2018成都小升初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规定。
2018成都小升初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规定
申请条件:申请人需在本市连续依法缴纳社保满12个月,且连续居住满一年
申请时限:5月的工作日。
受理点位:居住地所在的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登记点。高新区、成都天府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视为一个区域,其他区(市)县各为一个区域。
从市教育局获悉,该局已印发《关于做好2018年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按照相关规定,进城务工人员为其子女申请入学,应于5月的工作日向居住地所在的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登记点提出入学申请,申请人需在本市连续依法缴纳社保满12个月,且连续居住满一年。
申请时间为5月的工作日
按照《指导意见》,进城务工人员,是指在本市居住务工的非本市户籍人员以及本市户籍跨区域居住务工人员。成都高新区、成都天府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视为一个区域,其他区(市)县各为一个区域。据了解,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申请,每学年集中受理一次。今年办理入学申请的时间为5月的工作日。
除申请小学一年级入学外,其他年级须提交原就读学校签章的学籍证明,办理地点为居住地所在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登记点。
需缴纳社保满12个月,连续居住满1年
提出入学申请时,需要提交申请人在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和《成都市居住证》,申请人及其子女同一户籍的原籍户口簿或其他能够证明其法定监护关系的有效证明;申请人与该区域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在该区域办理的工商营业执照(含纳税或免于纳税的相关证明)等。此外,还需提供截止今年5月31日,已在本市连续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2个月的证明(且申请入学当月处于持续缴纳状态),以及截止今年5月31日,已在该区(市)县连续居住满一年的相关证明。其中,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登记点审核后,将对通过审核的申请人发放《成都市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通知书》,7月第三周的工作日内,登记点公布通过审核人员子女安排就读的学校。8月第四周的工作日内,到安排的学校报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