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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女生校园内打架斗殴 校园风气令人堪忧

fby 2015-02-13 15:44:47 手机版

  近些年来,校园斗殴的事件屡有发生,学校是孩子们学习知识的地方,不是孩子们打架、斗殴的地方,有关部门应该履行自己的责任。严格监督学校风气,避免校园斗殴事件的发生。更多儿童资讯内容介绍给大家,请看只因一场简单的家庭矛盾 初中女生被继父割下耳朵。

  近日,网络爆料称重庆女生发生群殴,两名女生抓着一名女生头发进行拳打脚踢,并有人在现场拍照。昨天中午,重庆市酉阳县公安局发布消息称,经查证,打人事件发生在去年3月,已过治安案件追究时效,公安机关不再予以处罚。打人女生及家长已向被殴女生及家长赔礼道歉,并给予经济赔偿,双方达成谅解。

  视频开始时,多名中学生模样的女生站在楼道内,其中一名身穿灰色上衣的女生对另一女生连打两个耳光,声音响亮,被打者用手捂着被打的面颊。随后另外一名身穿格子衫的女生将被打者拉到自己身边,并脱下外套,舒展了一下双臂。视频中有一名女生称,“轻点哦”,随后,格子衫女生对着被打者腹部猛踹一脚,连着给了被打女生一个耳光,并拉着她的头发将其摔倒在地,对其连踹多脚。被打女生蹲在地上,双臂抱着头部。另外一名身穿花衣外套的女生将其拉起之后,也加入了殴打,另有两名女生坐在楼梯上观看。曝光的打人过程持续1分钟左右,被打女生脸颊红肿,头发蓬松,始终未还手。

  视频曝光以后,不少网友转发并评论表示打人画面太残忍,对未成年人的成长环境表示担心。

  昨天中午,酉阳县公安局官方微博称,经多方查证,查明打人者系重庆市酉阳县一中学初二年级4名未成年女生。2014年3月,周某、冉某、任某、罗某在县体育馆溜冰时与邻校初二年级女生陈某、黄某发生纠纷。周某等人对陈某实施殴打,并拍下视频,还威胁对方不得告诉家长或报警。警方通报称,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在六个月内没有被公安机关发现的,不再处罚”。据此,该案件已过治安案件追究时效,公安机关依法不再处罚,责成家长严加管教。目前,周某等女生及家长已向被殴女生及家长赔礼道歉,并给予经济赔偿,双方达成谅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