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每个母亲都是爱自己的孩子的,可是有些情况下,有些母亲却不能够做到这样,近日就有一个未婚先孕的年轻女子带着自己的孩子生活,可是小孩子的情况却不容乐观。
一位年轻女子带着一个出生没多久的女婴租住在芦淞区一家小旅馆内,旅馆老板意外发现小女婴状况非常凄惨,身上多处溃烂,而女子不闻不问。在旅馆老板报警后,小女婴被民警送到医院,女子不但拒绝救治,几天后竟带着孩子消失了!这一切,让旅馆老板又是愤怒又是担心。
110吗?
旅馆里有个小女婴太可怜了!
“110吗?我店里有个住客可能在虐待小孩,孩子脸上、腿上都烂了,你们快来看看吧!”3月7日晚上9点多钟,芦淞巡警大队民警接到建设南路一家小旅馆的老板焦急的报警电话。
旅馆老板表示,这名年轻女子在旅馆已经住了20多天,一个人带着一名女婴,没怎么出门,也从来没见有男人出现过。在老板和女子简单的几次交谈中得知,这是女子的第一个孩子,因为未婚先孕没有回家,暂住在株洲。2个月大的小女婴看上去又瘦又小,更严重的是,因为婴儿吃奶和大小便后没有及时清理,女婴的小嘴边和大腿根部都开始溃烂,眼睛也已经肿得完全无法睁开。
“我几次劝她回家和家人一起照顾孩子,她都不回去。”由于担心小女婴会有生命危险,老板拨打了110报警。
民警急送孩子就医
母亲抗拒带着女婴消失
民警到达现场后了解情况时,女子自称叫黄佳,广西人,26岁,没有身份证,警方无法查询到该女子的真实信息。在调查时,女子显得非常抗拒,在精神方面和行为上表现得有些异常,不愿意与人沟通,冲着民警高喊“不要管、出去!”趁民警不注意,还要关门。
在打开房门后,民警注意到小女婴身体状况非常不好,赶紧拨打了120急救电话。
然而,女子随120急救车来到省直中医院后,却不同意对孩子进行治疗。据省直中医院当晚接诊的儿科医生介绍,仅凭外观看,这名女婴口唇、眼角都严重感染,并且是个早产儿,身体状况不是很好,医生立即建议做进一步的检查和治疗。但这名女子却以身上没带钱为由,拒绝签字,随后便匆匆离开。
当晚,旅馆老板发现孩子没做任何治疗就被带回到旅馆,再次报警。当警方来到旅馆后,女子却将门反锁不肯出来。第二天早上,旅馆老板和民警打算与女子谈心时,却发现女子欠了几天的房钱还没交,已经带着孩子悄悄离开了。
不给孩子治疗
监护人涉嫌虐待行为
对于这名小女婴的遭遇,本报法律顾问聂炜律师认为,如果儿童生病,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不提供基本的医疗照顾也涉嫌虐待行为;若造成孩子重伤、死亡等严重后果,还可能涉嫌虐待罪将受到刑法处罚。
聂律师表示,虐待儿童不仅仅是平时所理解的暴力伤害,忽视也是一种虐待行为,如儿童营养不良、缺乏适当的住所、照顾和监督不够、忽视儿童的基本医疗照顾、使儿童失学、剥削儿童劳力或者工作过度、精神虐待与疏忽等等。
如果市民遇见虐待儿童的行为怎么办?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条规定:对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行为,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有权予以劝阻、制止、或者向有关部门提出检举或者控告。热心市民可以帮助孩子向公安机关报案,或者向居委会等民政部门申请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