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是上天赐给父母最好的礼物,是每个家庭重要的成员,每个家庭都希望有下一代,可以传宗接代。对于那些没有孩子的家庭他们或许就为了能有个孩子去买个孩子回来,其实这种事是不道德的,几日,据悉在朋友圈疯传贩卖儿童该判死刑,这到底是个什么情况呢?下面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根据《刑法》240条的规定,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没收财产。近日,贩卖儿童判死刑的讨论刷爆朋友圈,主要争议点是贩卖儿童的要不要一律判处死刑,那么网友们是怎么看的?专家法学界又是怎样看的呢?马上直击。
传播学理论有一个叫沉默的螺旋,也就是说一个声音发出后,人们因为缺乏自我主见或者说害怕说出自我意见而随波逐流,而发起该论点的人也充分利用了这一点。其实贩卖儿童判死刑最先是由一营销号发出的,随即通过绑架各路家长的意见刷爆朋友圈。其实很明显发出第一篇该营销文章的人事实上并非真正的站在保护孩子的立场上,而是首先站在营销的立场上,如何赚取更多的眼球更多的利润是其主要的出发点,所以该讨论首先的发起是不单纯的。随后,因为该微信文章言辞非常富有煽动性,而且戳中很多家长的爱子之情,很快得到了许多已婚男女的疯转,这造成了一波又一波的疯传。
但是什么事贩卖儿童,在我国现有的立法状况是怎样的呢?相信这些参与疯传的人很多都不了解。拐卖儿童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家庭关系和儿童的合法权益。拐骗的对象是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拐骗儿童罪,当然主管方面自然是故意的。这是拐卖儿童罪的构成要件。
拐卖儿童的一律判死刑,但是死刑是否是这个社会治理控制犯罪的根本途径?一律判处死刑会带来什么后果?相信很多人在疯传的时候同样没有做出理性的分析。那么是否死刑就能够解决这些问题,还是说死刑只能够满足了个人的短暂泄愤。
其实一个国家的法律除了应用于治理这个国家同时也和国际关系充分关联,如果中国贸贸然的听从民众舆论,很容易让文明中国的法律法制受到国际诟病,到时候又会上升一个层面问题。真的得好好摸清发起该讨论的营销号的幕后到底是什么?另外,死刑根本从来就不是杜绝犯罪的有效方法,冲突也是社会发展的必然,如果用一律死刑去处置所谓的人贩子,那么人贩子不仅仅还会有很多,而且人贩子会更加的恐怖,他们龇牙咧嘴,更多的撕票案件诞生,而人贩子就像是毒贩一样更加难以抓捕,抓捕的成本也会高涨。
是的,人贩子“该死”,可是从来就没有一个人可以被其他人真正意义上的判决“该死”。我们更需要考虑的是如何去有效的建立儿童被拐的有效社会机制,如何打通社会网络保护孩子们的安全,为什么孩子不见后我们的抢救追击措施会如此的滞后这是我们更应该考虑的问题。
而为什么人们的情绪那么容易被利用,为什么人们经过文明洗礼后仍然跟随沉默的螺旋而走,完全没有了自己的主见,这真的得好好思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