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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男女明码标价卖儿子获刑

书之意 2015-09-15 09:18:36 手机版

  孩子是上天赐给父母最好的礼物,每位父母都非常的看重自己的孩子,孩子开心快乐,家长就开心。可是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近日,据悉男女婚外情生子后"送子"未成功,明码标价卖出获刑。这难道不是自己亲生的孩子们,作为父母他们怎么忍心做出这样的事情呢?

  今年8月11日,四川乐山市夹江县的李先生和桃子(化名)因出卖自己的儿子,被夹江县法院分别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和有期徒刑1年,并各处罚金一千元。一年前,二人打算以12万的价格将4个月大的亲生儿子卖给他人,经志愿者举报,两人被警方抓获。目前,男童由其祖父母照顾。李先生以儿子需要照顾为由上诉,希望孩子的母亲桃子得到缓刑。

  男女婚外情生子后两次“送子”未成功

  2011年,34岁的李先生离婚后,带着8岁的儿子生活,逐渐与23岁的桃子产生了感情并同居。当时,桃子是一位年轻的母亲,有一个女儿在老家雅安。她和丈夫的关系不好,但是并未离婚。两人此前在同一家工厂上班并相识,但都否认因两人的关系导致李先生婚姻的破裂。桃子说,两人在一起之后并没有生小孩的打算。2013年4月,桃子到医院检查时发现自己已经怀孕三个月。由于桃子本身属于贫血体质,医生不建议桃子做流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