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代的飞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的同时,也造成了农村地区生源越来越少,乡村教师的积极性难以提高的现状。越来越多的教师选择走出大山,但是对于那些仍留在农村接受教育的孩子们来说,该怎么办呢?为此,国家在教育的五年规划里特别强调实施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其中包括提高乡村教师生活待遇等8大举措。
人民网北京1月5日电(记者贺迎春) 记者今天从教育部网站了解到,自去年6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通知以来,除北京、广东、浙江三省外,全国其余29个省份(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都已出台实施办法。根据国务院要求,各省(区、市)要于2015年底前,将本省(区、市)的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实施办法报教育部备案,同时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最早出台实施办法的是湖北省,该省去年9月2日就印发了《关于加强全省乡村教师队伍建设实施办法》。贵州、重庆也分别于去年9月16日、18日印发相关文件,成为较早出台实施办法的省市。
各地出台的实施办法为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的明确化、具体化。比如江西省提出,成班率较低的村小、教学点编制班师比不低于1:1.5,职称评聘不作外语(课程)成绩(外语教师除外)要求,单列男性乡村教师招生计划,支持乡村教师回原籍任教,最边远乡村教师每月可多拿1200元津补贴。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提出了拓展乡村教师补充渠道、提高乡村教师生活待遇、职称(职务)评聘向乡村学校倾斜等八项举措,明确要求各地制订实施办法,把准支持重点,因地制宜提出符合乡村教育实际的支持政策和有效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