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吉林中小学教师职称评聘中途作废,回应“贯彻人社部文件”
日前,吉林中小学教师职称评聘工作已近开展好一段时间,相关的材料、申请已经提交,本想教师评聘工作就要接近尾声了,不料省里下发相关文件,将原本顺利进行的职称评聘工作一下否决,引发不少教师的不满,也引发了阵阵质疑之声。
这个猴年新春,吉林省部分中小学教师有些心烦。
原本,按照省政府下发的职称文件,2015年度全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聘材料已基本于2015年底交由各县、市审批完成。评上的教师欢欣鼓舞,准备喜滋滋地过年。然而1月9日左右,他们得知,省里又下发新通知,要求顺延到年后开学再评聘,而且将增加答辩考核、择优评聘制度等环节,淘汰率为30%—50%。
消息一出,引发了部分中小学教师的不解与不满。
近日,吉林省四平市的一名小学语文教师单先生告诉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各基层学校的教师职称评聘工作已于2015年12月底前结束,并上报到区、县教育、人社部门审批通过,然后由区、县人社部门上报到市人社部门并已审批完毕,在操作中使用2015“吉人社54号"文件、"2015年四平市职称评聘工作安排意见",合理、合法,并无不妥。“我们申报材料中,有一个审批表,市、县已经审批完毕,只差省里这个环节,确认、发证,但现在申报的材料都给打回到各县、区教育局人事科。”
澎湃新闻看到一份由吉林省人社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与教育厅人事处联合下发的一则《关于做好2015年度全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聘工作的预通知》,落款日期为1月5日。该文件要求各评聘机构着力学习“《关于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人社部发【2015】79号),要求结合本省实际,计划评聘工作于2016年3月份重新启动。
而此通知的主要精神与之前的差别为增加了教师答辩考核、学校差额推荐、以及评聘机构差额终评三个环节。“综合确定终评通过比例一般为50%-70%,乡镇学校专业组淘汰比例一般不超过15%”,这意味着,原本已基本确定的职称评聘结果仍有不小的变数。
2月4日,吉林省人社厅宣传中心向澎湃新闻证实了这一文件要求。人社厅一名工作人员称,1月5日厅里相关部门开了一次会,要求贯彻人社部79号文件精神,因赶上中小学放假,所以把此次职称评聘顺延至3月再启动。
“好不容易经过层层选拔的煎熬评完了,又说要重整,都怨声载道。”单先生表示,涉及此事的吉林省四平市中小学教师大约就有几千人,而白城市、辽源市等地区的部分教师由于难以接受这样的变动还成立了网络维权群。
“各基层人社、教育主管部门接到此通知后也是叫苦不迭,省里早不下文件,晚不下文件,为什么偏偏在都已经结束的事情上再下文件把以前的推翻重来,这不是增加工作难度嘛。一方面是关系广大教师切身利益的事,弄不好要出乱子,另一方面是上方的行政命令,不执行不行。”单先生说,“他们在和广大教师传达时都感觉各种理由都很牵强,因为自己都说服不了自己。我们这次千辛万苦评上的教师本来很高兴,没想到会碰上政府和人事部门‘朝令夕改’。”
另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吉林省教师则介绍,近年来,教师职称评聘政策时有变化,2003年,四平市曾因“评聘合一”改革,当年省里已经评完下发盖章证件的职称评聘结果就作废了。
而在网络论坛上,多名吉林中小学教师发言认为,该人社部2015年79号文件不适用于2015年的教师职称评聘工作,“2015年教师晋级是2014年的指标”。这些教师们认为,79号文件明确写道“各省自治区将改革实施方案和配套办法于2015年12月31日前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审批”,这就意味着此文件只适用于2016年及以后。
为何新政策要赶在2015年这批已经基本晋级的职称评聘上落实?针对教师们的疑惑,吉林省人社厅宣传中心的一名郭姓工作人员向澎湃新闻解释,部里文件的要求是面向全国的,吉林省只是走在前面而已。
他表示,多年来,吉林省始终是人社部中小学教师职称评聘项目的试点省份,评聘工作始终走在全国各省前列。“部里的文件也是在吉林省试点的基础上完善形成的,其中有6项为吉林省首创。本来是按照原文件执行的,现在新的要求下来了,那还是应该按照部里统一的文件来落实。别的省可能还没有开展,但吉林省的这项工作始终是最规范、最严格的。这不是打官腔,而是事实。”
另外,对于新增的30%—50%的淘汰率,该名工作人员称,职称评审原本就是人才评价机制,“评审选拔都有淘汰率”。
对此,吉林省白城市通榆县的多名教师表示,“如果在评聘之前有这些评聘条件,大家都可以接受,但在评聘结束审批完毕后进行否定,我们心里接受不了……”
目前,有的教师已经收到了年后答辩的通知。同时也有些教师向所在教育主管部门表达不满,或是通过网络发声,希望得到满意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