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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谈减少"学生弃婴" 需加强性教育法律教育

kina 2016-06-30 08:44:43 手机版

   当今社会,弃婴的行为时有发生,其中不乏一些“学生弃婴”。他们普遍是学生们初尝禁果的“产物”。等到诞下孩子之后,才发现各种现实问题摆在眼前无法跨越,于是,遗弃亲生骨肉便成了他们的最终的选择。每每看到这一幕幕苍凉冷漠的行为,人们都会感触颇深。既然如此,为何不从源头开始杜绝呢?

  龙敏飞

  据《新快报》报道,27日晚9时许,广州荔湾区芳村陆居路西小区,一名出生仅5天的男婴被遗弃在一张石桌上,随身纸条自称“我们是学生不懂事,求求好心人把他抚养成人”。所幸,男婴经医院检查并无大碍,目前已经被送至广州市社会(儿童)福利院照顾。

  弃婴行为的发生,现实中并不少见。大家一直觉得,很多父母之所以残忍地选择弃婴,是因为不少孩子一出生就患有很难治愈的疾病。但如今看来,还有一部分则是“学生弃婴”:2013年7月,沈阳一女生与男友同居怀孕,在旅馆内生下孩子后遗弃,最终致孩子死亡;2015年10月30日,陕西杨凌一所高校女生宿舍楼下发现一名弃婴,母亲就是在校生,而孩子最终抢救无效死亡……再加上如今这起事件,不得不说,“学生弃婴”已经成为苍凉的都市表情。

  而搜索新闻不难发现,类似的例子不胜枚举,这说明,社会还有很多的功课要补。首先便是性教育课。从“学生弃婴”的案例来看,很多女生已经成年,但还是缺少必要的性知识,最终导致怀孕,也导致产子后遗弃孩子酿成悲剧的结局。假如说,我们的性教育从小学就开启,不是羞答答地开,而是光明正大地开,让孩子们拥有最起码的性常识,类似的悲剧,肯定会减少不少。

  其次,则是法律的课堂要补上。这里的法律课堂,一方面,自然是法律的宣传教育必须让孩子们知道,生下孩子不抚养,不仅是不道德的行为,而且是违法的行为,因为这涉嫌遗弃罪;另一方面,则是法律的辐射面与执行力要加强,现实操作中,很多被遗弃的孩子,找到父母后送还给父母,也多是批评教育了事,这样的做法,难以形成有效的震慑力。法律可以延伸一点,对遗弃罪的认定可以覆盖广一点,并且加强执行,这样才能增强震慑力。

  最后,则是救助系统的完善。无论前方的工作做得多好,都不可能十全十美,必然会有漏洞。这就是说,对包括“学生弃婴”在内的“弃婴”行为,还是应该有最起码的底线兜底:对社会上可能发生的各种“弃婴”行为,完善的社会救助系统,应该是最后一道防线。从这个角度来说,福利院、弃婴岛等的设置,就应该更加完善,而不能仅仅停留于表面。

  简而言之,别让“学生弃婴”成为苍凉的都市表情。因为,每一个孩子都是祖国的未来与花朵,每一个孩子都有生活与生存的权利,只有构建起更加完善的社会机制,“弃婴”才不会成为现实之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