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暴,是家庭暴力的简称,泛指发生在家庭成员之间的伤害、摧残行为。近两年来,媒体频频曝光家暴案件,无不令人深感痛惜。为了保障家庭成员的基本权益,我国从今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但是,仍有人顶风作案。日前,就发生了这样一起恶性事件,一女子遭遇老公家暴后竟向1岁女儿施暴,致其重伤二级。
被老公家暴
竟施暴于女儿
“1岁女婴离奇受伤”后续
被老公家暴
竟施暴于女儿
快报讯(通讯员 兴园 记者 林清智)3个月前,镇江江滨医院收治了一名1岁大女婴,身上伤痕触目惊心(详见现代快报6月8日报道)。经警方调查,女婴的母亲张某(30岁)涉嫌此案,依法对其采取强制措施。昨天,记者从镇江经济开发区法院获悉,张某本是家暴受虐者,却施暴于女儿。
今年5月,张某为发泄丈夫曾对其殴打的不满情绪,多次用牙咬女儿的大腿内外侧、正面以及膝盖、胳膊、腹部,用手打女儿的双腿、膝盖等部位。张某向警方供认,因老公多次打她,造成一定的精神上的打击,失去了理智。当时她因为家庭琐事,又想到之前被老公打的事,就一直咬孩子。后来孩子发烧了,她就送到医院就诊,说是烫伤的。
经鉴定,张某女儿的伤情构成重伤二级,张某作案时无精神病,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张某的行为触犯了刑法,应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刑事责任。目前,该案正在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