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学生都拥有平等的受教育权利,但是迫于现实的种种原因,还有很多孩子因为家庭条件极度困难不得已早早辍学挣钱养家。为了让这样一群孩子能够安安心心的在校念书,吉林从今年秋季学期起将免除公办普通高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杂费。
本报讯(记者 陈帆波)记者日前从吉林省教育厅获悉,从今年秋季学期起,吉林将免除公办普通高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杂费,对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同样给予免除,人数在1万人以上。
据了解,免学杂费标准按照1999年吉林省确定的公办普通高中学杂费标准执行,即省首批重点高中每生每学年900元,省重点高中每生每学年700元,一般高中每生每学年500元。对在经政府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批准的民办普通高中就读的,符合免学杂费政策条件的学生,按照当地同类型公办普通高中免除学杂费标准给予补助。民办学校学杂费标准高于补助的部分,学校可以按规定继续向学生收取。
按规定,对因免学杂费导致学校收入减少的部分,由财政按照免学杂费学生人数和免学杂费标准补助给学校,以保证学校正常运转。免学杂费所需补助资金,由中央、省和市(州)县(市)按6∶3∶1的比例分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