挖墙脚一词,在当代多指挖取竞争对手相关的人员、技术,从而使利益达到最大化。可以说在各行各业都有出现,就比如学校之间,这类情况也是十分常见。日前,据悉温州多家民办中小学校签约防止互挖墙脚,一旦有人违反约定,就当赔偿对方学校损失费30万元/人。
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11月7日从温州市民办教育协会获悉,当地46家民办中小学日前签署《教师流动自律公约》,承诺如招聘其他学校尚在合同期内的教师,需赔偿对方学校损失费30万元/名。
温州是国家民办教育综合改革试点,目前有民办学校1528所,在校生46万人。《公约》约定,成员单位一般不得招聘合同期内无故辞职、擅自离岗跳槽的教师,共同抵制多次无故不履行合同、不守信誉的教师。禁止成员单位以高薪利诱、虚假承诺等不正当手段恶意挖角其他学校在合同期内的教师。禁止成员单位间以贬损、毁诋其他学校为手段进行恶性竞争。
《公约》约定,由市民办教育协会常务理事会负责公约的执行,成员单位如违反自律条款,经查证属实,同意接受如下处罚:由公约执行机构提请行政许可与登记部门,取消当年度所有评先评优资格,纳入单位诚信黑名单。若违反“未经双方协商同意,成员单位不得招聘其他学校合同期内的教师,严禁成员单位招聘其他学校在教学期内的教师”约定的,每招聘一名教师,赔偿对方学校损失费30万元。招聘5年内3次以上无故不履行合同、不守信誉教师的,每招聘一名,向公约执行机构缴纳违约金5万元。
据该市民办教育协会介绍,《公约》的制定是为了保障民办学校及师生的合法权益,以学校自愿加入为前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