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孩子都是上帝送给父母的小天使。但是,出于各种各样的原因,有些孩子自小便与亲生父母异地分离,被养父母收养。近年来,各地频频曝光孩子遭受养父母虐待的消息,引发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之前,大竹一养母虐待十岁女童,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
四川新闻网达州11月17日讯(罗丹丹 记者 余开洋)今日,四川新闻网记者从大竹县人民检察院获悉,备受关注的大竹十岁女童娟娟(化名)遭养母虐待(四川新闻网曾报道)一案,经大竹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大竹县法院做出一审判决:被告人杨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因娟娟系被杨某抱养,尚没有找到其亲生父母,娟娟也表示不愿意和养父养母继续生活。在当地有关部门的关爱下,目前娟娟由民政部门安排在大竹县儿童福利院生活,并已重新返回校园。
2016年5月30日上午,大竹县黄家乡中心小学某年级林老师发现10岁女学生娟娟头部多处伤痕、走路一瘸一拐,今询问娟娟后,得知系被其养母杨某殴打造成。学校联合黄家街道共同报案。经查,2016年5月27日晚,杨某以养女娟娟经常偷东西、不回家为由,在家中用竹条、镰刀等毒打娟娟,造成娟娟全身多处挫伤。经鉴定,娟娟的身体损伤程度评定为轻伤一级。
日前,经开庭审理,被告人杨某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大竹县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杨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