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州市白云区2018年来穗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实施办法,你想看看今年幼升小有哪些新的规定吗?下面小编来为你介绍2018广州幼升小白云区积分制入学实施办法全文内容。
2018广州幼升小白云区积分制入学实施办法全文内容
第一条 为进一步做好来穗人员随迁子女在本区接受义务教育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国务院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6〕40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工作的意见》(粤府办〔2011〕45号)、《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来穗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穗府办函〔2016〕174号)和《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符合条件的承租人适龄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的通知》(穗教基教一〔2017〕53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结合本区实际,以积分制入学方式统筹安排来穗人员随迁子女入读本区小学一年级、初中一年级的公办学校学位或政府补贴的民办学校学位(以下简称“积分制入学”),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中所称“来穗人员”是指户籍为广州市以外(不含外国籍、港、澳、台地区),在我市居住、就业,持有效《广东省居住证》连续满一年或以上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来穗人员为其随迁子女在白云区申请积分入学,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积分制入学按照《广州市白云区2018年来穗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指标及分值体系表》对申请积分制入学的来穗人员各项指标量化并赋予分值,按照积分计算结果从高到低排序、结合申请的志愿以及2018年本区积分制入学招生计划进行录取。
第四条 积分制入学申请条件
(一)来穗人员申请人条件
1、申请人及子女均为非广州市户籍(不含外国籍、港、澳、台地区)。
2、申请人在广州市合法稳定居住且在我市办理并持有有效的《广东省居住证》满1年;“满1年”须连续计算。计算居住证年限的截止时间为当年8月31日(含8月31日)。
3、申请人满足以下三个条件之一:在白云区合法稳定居住;在白云区合法稳定就业;通过白云区辖内用人单位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其中一个险种)。
同时符合以上3个条件的来穗人员,可为其随迁子女申请入读义务教育阶段小学一年级和初中一年级。在白云区镇街办理有效《广东省居住证》申请人,须在办理居住证镇街的积分入学受理点提出申请。在白云区外办理有效《广东省居住证》申请人,可在就近积分入学受理点提出申请。
(二)申请积分制入学随迁子女条件
申请积分入读小学一年级的随迁子女:凡年满6周岁(当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出生)且没有入学记录的适龄儿童。申请积分入读初中一年级的随迁子女:须为当年小学六年级在校在籍学生。
第五条 积分制入学申请程序
(一)网上报名:申请人于规定时间内登陆指定网站“积分入学信息系统”填报相应申请资料,申请积分制入学。相关入学申请截止时间为当年3月31日(含3月31日)。逾期不予受理。
(二)资料预审
各街镇流动人员和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受理点对申请人的网上报名材料进行预审。
(三)资料初审
通过预审的申请人备齐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于规定时间到各街镇流动人员和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受理窗口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进行初审。逾期不提交纸质材料视为放弃申请。
(四)资料审核
各积分制入学受理点将初审结果提交相关职能部门,相关职能部门根据各自职能进行审核,并在收到镇街提交的资料后,5个工作日内将审核意见提交区来穗局。
(五)积分公示
区来穗局汇总计算积分结果并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六)积分复查和公布
申请人对本人公示积分有异议的,可于公示期间内书面向各申请受理点提出复核申请。各受理点汇总复核申请并在公示期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报区来穗局,区来穗局根据申请复议内容于2个工作日内转送各相关部门进行复核,相关部门在3个工作日内将复核结果回复区来穗局。区来穗局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异议处理。异议处理后向社会公布符合资格的申请人名单,以上复核时间连续计算。
第六条 确定积分制入学资格随迁子女名单
区教育局根据可提供学位和积分高低确定积分制入学资格的随迁子女名单,并按积分高低进行排序。
第七条 填报志愿
积分制入学填报志愿由积分入学信息系统统一完成志愿信息收集和学位分配工作。申请人于规定时间内为获得积分制入学资格的随迁子女通过指定网站“积分入学信息系统”填报志愿。申请人为随迁子女填报志愿时,以居住地(街、镇)为原则,选报居住地所属片区辖内公办学校或政府补贴民办学校志愿。积分计算结果以申请学校为单位,按批次由高到低排序向社会公示。申请人不得为随迁子女同时在各片区重复填报志愿。
申请人填报志愿时,要按规定时间在“积分入学信息系统”予以确认。申请人填报志愿时,若未按规定时间在“积分入学信息系统”予以确认,系统将在填报申请截止时自动确认。未按要求填报志愿,视为放弃积分制入学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