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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学年度上海幼升小徐汇区小学一年级招生通告(3)

映芳 2018-03-19 16:47:58 手机版

  报名验证地点:按短信通知要求

  2、家长必须带领适龄儿童,并携带以下材料,凭手机短信通知到指定报名验证点,进行现场核对和验证:

  (1)《入学信息登记表》;

  (2)信息登记时提供的所有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

  (3)预防接种卡。

  3、各报名验证点要对适龄儿童家长携带的证件进行核对,通过居住证读卡机对适龄儿童本人及父母居住证和证件有效期限进行验证,通过有关信息系统对随迁子女父母灵活就业登记证明进行信息比对。

  4、本区户籍中重度智障、听障和视障的适龄儿童,完成网上信息登记后,到徐汇区董李凤美康健学校验证报名(浦北路1109号,电话:54182577×8222),学校做好初步测定、登记、上报手续,待参加全市组织的鉴定后,安排进入相应的学校就读。

  五、关于民办小学招生

  1、本区民办小学的招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精神,统一纳入我区招生工作实施方案,有寄宿条件的民办学校可跨区招生。严禁民办小学计划外招生,严禁擅自以“国际部”“国际课程班”“境外班”等名义招生。学校招生简章须于3月12日前向区教育局申报备案,经审核通过并向社会公布后方可实施。招生简章公开内容应包括学校办学情况、招生计划、招生程序、面谈范围、收费标准和“三个承诺”(不提前开展报名和面谈等工作、不收取各种特制的学生个人简历及各类获奖证书、招生录取不与任何社会教育培训机构挂钩)等。

  2、4月26日—4月28日,符合入学条件并有意愿就读民办小学的适龄儿童可登录“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填报志愿,每个适龄儿童限填报2所民办小学。

  3.5月19日—5月20日,学生凭面谈通知,携带《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户口簿》、父母一方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证》《就业失业登记证》、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证明、《本市户籍人员人户分离居住登记申请回执》等相关证件参加民办小学的面谈。严禁学校利用面谈进行任何形式的学科知识考试或测试。民办小学的面谈过程向市和区两级教育行政、督导、监察部门以及学校家委会代表等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4.民办小学招生实施按志愿分批次录取。5月21日--5月22日进行第一志愿录取,5月24日--5月25日进行第二志愿录取。学生家长应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回复短信或登录“入学报名系统”及时完成确认工作。家长一旦完成确认后,该生即被民办小学所录取,不再被安排至公办小学就读。民办小学招生工作于5月28日完成,学校将录取名单上报区教育行政部门。

  未被民办小学录取的适龄儿童,根据第一批公办小学验证和已分配入学的实际情况,以本区户籍人户一致优先、同类排序靠后(比如同属人户一致类,即排在此类靠后)为原则,按照相关学校招生细则安排入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