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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衢江区第四小学幼升小一年级招生计划及范围

佩珊 2018-05-08 10:33:53 手机版

  衢州市衢江区第四小学以现代教育理念为先导,以人为本,群策群力,播撒希望,努力打造有特色,有文化,有内涵的校园。下面小编就带大家一起来了解一下该学校2018年的幼升小吧。

  2018衢江区第四小学幼升小一年级招生计划及范围

  根据《衢州市衢江区2018年小学招生工作意见》(衢江教【2018】35号)文件精神,现将2018年衢江区第四小学报名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报名时间

  5月12日至13日(上午8:00-11:30,下午1:00-4:00)两天。

  统筹安排对象报名时间:5月13日(周日) 一天。

  报名地点

  衢江区第四小学餐厅一楼(敦美楼)

  招生计划

  4个班,140人

  招生对象

  1.年满六周岁(2011年9月1日-2012年8月31日出生),户籍在衢江区(2018年4月30日前获得),需在衢江区第四小学就读的适龄儿童。

  2.第一监护人具有衢江区符合入学条件的住宅房产,其需在衢江区第四小学就读的年满六周岁(2011年9月1日-2012年8月31日出生)子女。

  招生范围

  乌溪江以西的樟潭街道所属戚家村、梨园村、乌溪桥村和下张村。

  招生对象

  1.常住居民子女:户口本、儿童预防接种证。

  2.持有衢江城区住宅房产者子女:户口本、第一监护人有效住宅房产证明(指房产证或2017年12月31日已在住建局备案的购房合同及2017年12月31日前开具的购房税务发票)、自建房另需同时提供土地证、儿童预防接种证。且报名房产6年内未安排有就读对象(报名对象与已就读者属同一监护人除外)。

  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须带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家长必须携带入学对象前往报名。

  3.家长必须按要求如实提供相关材料,材料作假一经发现一律取消城区学校就读资格。

  4.适龄儿童必须与第一监护人同户。

  统筹对象

  1. 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户口本、就读者本人及第一监护人《浙江省居住证》(2018年4月30日前持有,就读者本人、第一监护人至少一方在衢江城区居住)、合法的劳动合同、市本级或衢江区“五险”缴纳有效清单(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 2017年4月至2018年4月连续交满一年或以上)、儿童预防接种证、房屋租赁协议。

  2.外来经商创业者子女:户口本、就读者本人及第一监护人《浙江省居住证》(2018年4月30日前持有,就读者本人、第一监护人至少一方在衢江城区居住)、监护人独立经营的营业执照(实体店与执照合一,须在2017年12月31日前办理,同一地址只能有一个与执照核准的经营地点、经营范围相符的实体店)、相关完税证明、儿童预防接种证、房屋租赁协议。

  3.衢江籍在衢江城区务工人员子女:具有衢江区户籍、第一监护人在衢江城区务工、需就读小学的适龄儿童,需提供户口本、合法的劳动合同、市本级或衢江区“五险”缴纳有效清单(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2017年4月至2018年4月连续交满一年或以上)、儿童预防接种证、房屋租赁协议。

  4.衢江籍在衢江城区经商创业人员子女:具有衢江区户籍、第一监护人在衢江城区经商创业需就读小学的适龄儿童,需提供户口本、监护人独立经营的营业执照(实体店与执照合一,须在2017年12月31日前办理,同一地址只能有一个与执照核准的经营地点、经营范围相符的实体店)、相关完税证明、儿童预防接种证、房屋租赁协议。

  以上四类对象回户籍所在地就读或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要求完整提供所需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