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试条件
民办生免试条件:近三年获得过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少先队员”、“优秀学生干部”等称号者;或五至六年级期间获得过两次以上学科“优秀”等级者。
半公办生免试条件:近两年获镇、区“三好学生”、“优秀少先队员”、“优秀学生干部”等称号者;参加镇、区级六年级语文、英语、数学知识能力竞赛获二等奖以上者。
公办生免试条件:近两年获市、省、国家级“三好学生”、“优秀少先队员”、“优秀学生干部”等称号者;参加市级六年级语文、英语、数学知识能力竞赛获二等奖以上者。
收费标准
按东莞市物价局规定标准执行。
学生奖励政策
(1)对优秀学生给予初中三年公办生(公办收费)或初中三年半公办生(学费减半)待遇。
(2)实行民办生奖学金制度,每学年奖励一批优秀民办生。同时把每学年部分品学兼优的民办生转为公办生。
(3)初中毕业时可以优先、优惠报考本校高中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