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学校验证(提交材料)
时间:5月12日-14日
请在此期间到申请学校(第一志愿地段公办学校)提交申请材料。
所有材料只需交验原件(学校验核后扫描上传至招生系统供有关部门审核),初审合格的领取学位申请回执。
已在网上申请,学校初审不合格的,家长可于5月16日向学校补交材料,逾期不再受理。
四、学位安排
1. 第一阶段(6月25日前):提前批录取。
国有民办学校按招生简章和核定招生计划,采取“积分+面谈”方法提前录取。
被录取学生视为放弃公办学校学位申请。
2. 第二阶段(6月29日前):
第1批录取。
招生系统根据各公办学校招生计划,按“类别/积分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根据申请儿童的申请类别和积分,电脑排位录取。
填报了国有民办学校志愿,没有被录取的,同时进入第1批志愿进行电脑排位。
第2批录取。
符合条件但未被公办学校录取的适龄儿童,由招生系统按家长填报的志愿录取到民办学校。
3. 第三阶段(7月上旬开始):民办学校自主招生。
民办学校如果录取完招生系统符合条件的学生后,还有学位的,由各民办学校自主招生。
五、公布名单
7月6日,可到申请学校查询学位申请结果,已录取的凭申请回执到学校领取《新生报到通知书》;
民办学校自主招生的由各学校在招生结束后公布录取名单。
六、 新生报到
具体时间以学校的《新生报到通知书》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