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审核程序
经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户籍、学籍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我校将组织专家根据报名材料对其综合评审,确定入选资格考生名单。入选名单报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委员会批准后,在我校本科招生网进行公示,并报教育部备案,公示无异议者可获得我校高校专项资格。
五、录取办法
1.获得我校2018年高校专项计划录取资格的考生,须按生源省(区、市)有关规定和我校公布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浙江省考生需同时满足我校公布的相关专业选考科目要求)填报志愿。
2.我校按照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对高考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理工类第一批次控制分数线(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为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自主招生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根据高考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并根据我校招生章程规定为考生分配专业。
3.取得我校高校专项计划资格的江苏省考生选测科目等级最低要求为AB。
六、监督机制
1.所有申请材料必须属实,对在专项计划报名、审核、录取过程中出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规定严肃处理,依法依规追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责任。对伪造、变造、篡改、假冒户籍学籍等虚假个人信息和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的考生,均认定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取消专项计划报名和录取资格,同时由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取消其当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3年内暂停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的处理。
2.中国农业大学高校专项计划的选拔和录取工作在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委员会的领导下,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程序,择优录取。
七、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10-62737682,传真:010-62737960
邮箱:zsb@cau.edu.cn
中国农业大学本科招生网:jwzs.cau.edu.cn
监督举报电话:010-62736994,电子邮箱:jubao@cau.edu.cn。
招生办公室
2018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