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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18年秋季入学新生将不再分文理科

kina 2016-03-02 14:53:45 手机版

   为了适应中国的应试教育,学生们可谓是什么都必须学,而且都需要学得好、学得精才行,但是人无完人,又有几个学生可以做到这样呢?而且,相信大多数学生还都会出现严重的偏科现象,加上高中还要进行文理分科,致使许多学生感到不满,为了调整教育战略。河北省将从2018年秋季起不再分文理科,高考可以自行在六个科目里人选三个计入高考,可以说是教育史上的一大重要变革。

  ■省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我省从2018年秋季入学的高一年级

  ■2021年开始,我省考生的高考总成绩由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

  ■语文、数学、外语科目不变、每科分值150分不变;另外3科自由

  ■2021年高考将有四大变化:外语科目将提供两次考试机会,

  昨日,省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布了河北省《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至此我省高考改革的具体时间表和路线图确定。

  高考新政策将于2018年实施

  河北省的高考改革方案一直是社会关注的一个热点。对于出台的高考改革方案,学生和家长最关心的就是会给他们带来哪些影响。在这方面,现在的高中生可以放心,这次公布的高考改革方案不会影响到他们。

  根据我省实施方案安排,我省将于2018年秋季入学的高一年级学生开始,全面启动高考综合改革,到2021年初步建立符合教育规律和人才培养规律的选拔机制,基本形成具有河北特色的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考试招生模式,构建衔接沟通各级各类教育、认可多种学习成果的终身学习“立交桥”。

  根据时间安排,自2021年开始,我省考生的高考总成绩由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3个科目成绩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3个科目成绩组成。保持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科目不变、分值不变,不分文理科,外语科目提供两次考试机会。计入高等学校招生录取总成绩的学业水平考试3个科目按等级赋分。

  从6个科目中任选3个计入高考成绩

  与现行高考制度相比,此次高考改革的一个重大变化就是除了语数外不变外,另外3科将能实现自由组合。实施方案指出,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以下简称学业水平考试)主要检验学生学习程度,是学生毕业和升学的重要依据。学业水平考试由省教育厅统一组织实施,普通高中在校学生均须参加,高中阶段其他学校在校生和社会人员也可参加。学业水平考试覆盖《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设定的所有科目,包括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通用技术、信息技术14个科目。

  计入高等学校招生录取总成绩的学业水平考试3个科目,由学生根据报考高等学校要求和自身特长,在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6个科目中自主选择,考试成绩以等级呈现,其他科目一般以“合格、不合格”呈现。计入高等学校招生录取总成绩的学业水平考试3个科目,普通高中在校学生只能参加一次考试,今后将积极创造条件,为有需要的学生参加同一科目两次考试及更换已选科目提供机会。省教育厅制定《河北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改革实施办法》,经教育部备案后向社会公布。

  计入高考成绩的3个科目将以等级呈现

  根据我省政策,计入高校招生录取总成绩的学业水平考试3个科目与其它科目的主要区别在于,计入高校招生录取总成绩的考试科目属于等级考试,考试内容为该科目国家课程标准中的必修内容和部分选修内容,成绩呈现方式按照一定比例分为A、B、C、D、E五个等级,一般应在学完所选择考试科目全部必修内容和选修内容后报名参加考试,考试方式为统一笔试。

  其它考试科目则属于合格考试,考试内容为该科目国家课程标准中的必修内容,成绩呈现方式只区分“合格”与“不合格”,学生学完相关必修内容后即可报名参加该科目考试,考试方式有统一笔试、统一网络考试和现场测试。

  今后将实行“专业+院校”录取方式

  与高考考试改革相配套的还有录取模式的改革。我省在实施意见中明确提出,将在今后实行录取批次和录取模式改革。在继续推进并完善平行志愿投档方式的同时,积极探索“专业+院校”的录取方式,增加高等学校和学生双向选择的机会。

  其中,普通高等学校可根据自身办学定位和专业培养目标,从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6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选考科目中,分学科大类(或专业)自主对选考科目范围提出要求,最多不超过3门。考生选考科目只需1门在高等学校选考科目范围之内,就能报考该专业类(或专业)。高等学校没有确定选考科目范围的,考生在报考时无科目限制。高等学校招生录取的科目要求应提前两年向社会公布。此外,我省自2016年起本科第三批录取院校与第二批合并,逐步取消高等学校招生录取批次。

  2017年高一新生开始实行新的综合素质评价

  我省政策提出,自2017年秋季入学的高一年级学生开始,在全省实行新的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按照写实记录、整理遴选、公示审核、形成档案的程序,生成每一名学生高中教育阶段的综合素质评价档案。

  目前,我省已起草完成《河北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改革实施办法》,报教育部备案后将向社会公布,同时全省统一的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电子平台正在积极建设过程中,即将投入使用。为充分发挥综合素质评价在高中学生毕业和升学中的重要参考作用,我省定于从2017年秋季入学的高一年级学生开始,在全省实行新的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并在2020年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中试行参考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录取方式,不断积累经验,进一步完善举措,为2021年推广至普通高校招生录取使用奠定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