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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严格落实乡村中学副高职称比例

kina 2016-08-19 14:01:19 手机版

   在我国,城市教育相对发达,而乡村教育相对落后,这是一个不争的事实。为了尽快缩小城乡间教育差距,实现城乡教育的均衡发展。国家及各级政府在很长一段时间里都在采取着相应的措施。日前,北京市严格落实乡村中学副高职称比例,并规定乡村教师可跟岗培训。

  人民网北京8月18日电 (记者 熊旭 实习生 陈雨) 为落实《北京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北京市关于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意见》《北京市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实施办法》等文件精神和要求,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大对本市乡村学校的支持力度,进一步缩小城乡学校发展水平差距,让每一名乡村孩子都能接受公平、有质量的教育,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财政局结合实际,于2016年6月28日正式印发了《北京市支持乡村学校发展若干意见》(京教人〔2016〕17号)(以下简称《意见》)。

  在教学实践活动方面,《意见》指出,乡村义务教育阶段教师通过北京市中小学教师开放型教学实践活动管理服务平台自主选修,通过体验式随堂听课、参加研修活动和做研究课等方式参加教学实践活动,每位乡村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应参加2-4次开放型教学实践活动,为乡村义务教育阶段教师提供个性化、多样化的教学实践服务,全面提升乡村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的教学实践能力。

  同时,《意见》鼓励乡村教师参加跟岗脱产 培训 。选择实验二小、史家小学、北大附小、清华附小、等城区的优质资源校承担跟岗脱产培训任务,支持乡村教师到城区优质资源校参加免费的跟岗脱产培训。每所培训学校每期培训20名乡村教师,培训时间为4-5个月,每年举办两期培训。以送培训到乡村学校的方式,深入乡村学校办学开展整校或整学科推进的研修活动,全面提高乡村教师的教育教学水平,促进乡村教师的专业发展。并鼓励优秀教师到乡村学校交流轮岗

  《意见》要求,市教委协调北京市教育学会、北京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北京老教育工作者协会等社会组织组织市级以上骨干教师(以退休的特级教师、市学科带头人、市骨干教师为主)到乡村学校支教,重点指导乡村教师开展教学改革、实践和研修。由相关区教委协调乡村学校提出需求,北京市中小学教师开放型教学实践活动协调小组办公室组织培训师资送教到乡村学校,并纳入北京市中小学教师开放型教学实践活动计划,所需经费支持参照执行。

  在提高乡村学校教师高级职称比例上,严格落实乡村中学副高职称比例不低于30%,高、中级职称合计不低于80%的标准,完善乡村教师职称(职务)评聘办法、完善北京市骨干教师的评选办法。

  此外,《意见》还在乡村教师租赁周转房,教师子女上学等方面都有所倾斜。并建立乡村教师物质奖励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