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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离异16岁少年"没地儿去" 起诉父母要求抚养

kina 2016-12-06 16:00:07 手机版

   按照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责任与义务, 同时,这也是一种不可推卸的责任与义务,即使父母双方因为种种原因离异,这项责任也不会改变。所以,为人父母的,一定要认真履行抚养教育子女的责任。日前,一名16岁少年因父母离异“没地儿去”,起诉父母要求履行抚养义务。

  父母以未成年子女的名义起诉,在司法实践中常见,因为一些案件必须由未成年人本人作为原告。但鉴于未成年人还不具备民事行为能力,父母通常以法定监护人的身份出席法庭。但最近,16岁的小鹏在一位同学家长的陪同下,来到丰台法院立案庭,要起诉自己的父母,要求他们履行对自己的抚养义务。

  父母离异“没地儿去了”

  他要告他们索要抚养费

  11月18日,丰台法院立案大厅来了一位特别的当事人——今年16岁的小鹏,他要起诉的是自己的父母,要求父母履行抚养义务。

  未成年人作为原告的案件大多是父母一方或双方以孩子的名义起诉,并作为法定代理人为孩子出庭。但小鹏却是自己为自己起诉,要将父母双方一起告上法庭,原因“就是没地儿去了”。

  小鹏的父母多年前就已离婚,小鹏被判给父亲抚养。而父亲因为工作繁忙,早出晚归,对小鹏的管教十分有限,小鹏平时仍然和母亲住在一起。但由于没有抚养权,母亲自己身体也不算好,平时也不会过多管教。

  升入高中后,因为上学路途的原因,小鹏需要搬到父亲家中居住。然而不久前,父亲成立了新的家庭,并有了一个女儿,由于小鹏对继母的态度比较抵触,与父亲的矛盾也随之变多,妹妹出生后,矛盾更是变得越来越深。

  学校放学时间比较早,然而父亲并没有将家里的钥匙交给小鹏。放学回家常吃闭门羹,不管小鹏怎么敲门继母都不开门。

  因为父亲在外工作回家较晚,小鹏有时甚至要等父亲一起回家,期间他只能自己寻找落脚之处。父亲每月给的生活费只有几百元钱,这不足以让小鹏自己解决吃饭问题,他只好在几个亲人的住处辗转。

  遭遇这样的对待,小鹏决定离开父亲的新家,也不愿再去学校。

  根据学校规章制度,学生旷课达到100节就要开除。几周前,刚上高一几个月的小鹏旷课就已达到这个标准,班主任通知小鹏爸爸,学校将要开除小鹏。为了保证小鹏后续还能继续上学,父亲为他办理了退学手续。

  退了学,也离开了家,小鹏感到自己被家人抛弃,于是来到了法院,要求父母履行抚养义务并提供居住房,每月分别给付抚养费1500元,并一次性给付精神损失费5万元。

  调解变更抚养权

  法官为孩子复学做努力

  丰台法院未审庭庭长刘军接到这起案件后,首先担心的是小鹏的失学问题。

  “我还想上学。”小鹏的态度倒是十分坚定。

  现在小鹏回到了妈妈的住处。校方明确表示,只接受有抚养权的家长前来沟通,而小鹏的父亲拒绝出面为小鹏再争取机会。因此小鹏妈妈决定到法院起诉,要回小鹏的抚养权,之后再自己出面与学校协商。

  就这样,小鹏的父母在分开十年后,再次坐在了同一间屋里,昔日的夫妻现在对待彼此却已经十分漠然。经法官调解,一家人都同意将小鹏的抚养权变更为母亲自行抚养,父亲每月支付920元抚养费至小鹏满18岁。

  短短的十几分钟开庭过后,刘军法官在庭后花了近一个小时的时间安抚母子俩的情绪。他表示,现在小鹏妈妈面临着一个急迫的情况,那就是小鹏的上学问题。

  小鹏妈妈也倒起了苦水。小鹏退学后,母亲为他多方托人联系了一所定向培养的学校,他却认为这个机会“没前途”,没有参加学校的面试。

  刘军法官了解后发现,小鹏退学前就读的学校,恰好是丰台法院未审庭法官们担任法治副校长的学校之一,于是刘军法官与校方接洽,希望学校能再给小鹏一次机会。

  丰台法院未审庭常常利用法院拥有的社会资源,帮助涉案的未成年人更好地成长。在民事案件中,丰台法院与北京超越青少年社工事务所合作,通过实地走访、电话访谈等措施对未成年人进行观护,辅助案件解决,并先后为30余名未成年当事人、被害人申请小额爱心基金共计近10万元。

  小鹏妈妈对刘军庭长作出了保证,也对法官为小鹏复学做出的努力表示感谢。

  插图 王金辉H120

  【 律师说法 】

  法院可以为未成年人指定代理人

  作为未成年人,小鹏无法独立参加诉讼,必须有人为他代理。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程璇律师表示,小鹏尚未成年,让他自己委托代理人显然并不现实,但他的法定代理人,也就是他的父母被他列为案件的被告人,也不适合成为本案中小鹏的代理人,于是指定代理便成为了唯一的选择。

  指定代理通常只会在特殊情况下适用,一般是由法院或行政主管机关进行指定,应用在需要代理人却找不到或无法确认代理人的情况。法院可以指定实际照顾抚养未成年子女的人,比如孩子的爷爷奶奶、姥姥姥爷及其他近亲属来代理诉讼。

  而在这种情况下,代理人的代理权是法院赋予的,如果没有充分的理由,被代理人不能拒绝代理。

  父母监护义务不可推辞

  在本案中,小鹏爸爸作为小鹏的法定监护人,依法应当履行其监护职责,保护小鹏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如果监护人没有履行监护职责,小鹏或其近亲属、有关单位可以向法院提出申请,撤销监护人的资格,并另行指定监护人。

  而如果监护人存在家庭暴力、虐待、遗弃甚至严重的人身伤害行为,则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行政责任,甚至刑事责任。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义务是无条件的,必须承担。”程璇律师强调说,对于违反监护职责的,除了当事人向法院起诉外,还可以寻求人民调解组织的帮助,居委会、村委会等基层组织得知情况后也应予以劝诫和制止。

  本报记者 刘苏雅 J2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