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要求:凡通过网上初审的对象,由一位家长带领适龄幼儿带好以下相应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进行现场审验,证件要求如下:
本市户籍幼儿:
①户口簿②出生证③打印的《嘉定区幼儿园入园信息登记表》④房地产证
(所有材料认定截止日期为:2018年4月23日)。
非本市户籍幼儿:
①户口簿②出生证③打印的《嘉定区幼儿园入园信息登记表》④房地产证(认定截止日期为:2018年4月23日)⑤幼儿的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上海市临时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及父母一方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⑥《嘉定区来沪人员随迁子女申请就读幼儿园积分表》及与所填指标相对应的相关材料。
(三)录取查询
2018年5月9日家长可自行登陆“入园登记平台”查询幼儿录取情况,优先录取本区户籍幼儿。
四、收费标准
全日制每生每月保育教育费700元
五、注意事项
1、报名或审验逾期者视自动放弃。
2、幼儿监护人对所填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对提供虚假信息的,将实行一票否决,不予入园。
3、现场验证之日,请家长按照园方安排的时间入场。
4、6月30日之前发放录取通知书。
六、附则:
1.本简章由上海市嘉定区实验幼儿园制定,并负责作最终解释。
2.咨询电话021-395233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