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持符合条件的《回执》人员子女,4月8日-4月23日,在园适龄儿童家长可在幼儿园登记孩子入学信息,获取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未入园适龄儿童家长可在区教育行政部门指定地点登记适龄儿童入学信息,获取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在全市小学一年级新生第一批验证时,带好以上证件到指定学校提出申请。由区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区、校招生政策安排入学。
3.报名民办又未被民办小学录取的适龄儿童,根据第一批公办小学验证和已分配入学的实际情况,以“本区户籍人户一致优先、同类排序靠后”为原则,由区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区、校招生政策安排入学。2018年6月2日-3日为全市公办小学第二批验证日。
(四) 本市户籍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初中入学程序
1.办妥证件同“小学入学”。
2.2018年4月13日前,各学校有序组织小学五年级学生家长对“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中的户口所在地住址、居住地地址等关键信息进行核对,并填写监护人手机号码(作为接收初中入学信息的联系方式)。如发现有关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的,家长应及时凭有效证件到学生就读小学进行更正。4月13日为本市小学五年级学生初中入学关键信息核对、更正截止日。跨区县就读的本市户籍小学五年级学生,应在就读学校参加小学毕业考试,毕业后可在学籍所在区县就读初中,也可根据实际情况申请回户籍(居住)地所在区县就读初中。确需回户籍(居住)地入学的学生,应向就读小学提出申请,由学校告知审核证件、网上申请、统筹安排等事项,家长在“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网上填报《本市户籍学生回户籍(居住)地就读申请表》,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由户籍(居住)地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进入公办初中学校就读。
(五)注意事项
1.2018年4月8日—4月23日为本市小学适龄儿童进行网上入学信息登记时间;初中办理申请回户籍(居住)地就读手续的截止日期为2018年4月13日。请家长务必在相应日期前办妥《回执》。
2.家长在进行网上入学信息登记时,在“户籍地就读”或者“居住地就读”栏内须做出一项选择,且一旦确认后,无法进行变更。
3.选择“居住地就读”的适龄儿童,须填写一张《2018年普陀区小学一年级新生登记统筹安排告知书》,承诺服从区域统筹安排。
四、其他
1.义务教育招生咨询电话:52564588-7139,7140,7670。
2.监督电话:52564588-7563,76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