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符合规定条件的来沪人员适龄随迁子女,父母一方持有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并达到120分标准积分,且在学校招生地段范围内购房,学校在有学额的前提下接纳就读。
5、学校招生范围内的适龄儿童选择“民办小学报名”但未被录取,须参加公办小学第二批验证,学校录取以户籍地与居住地一致优先、同类排序靠后为原则。
五、工作要求
1、认真学习《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教委等四部门关于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就读本市各级各类学校实施意见的通知》(沪府办规〔2018〕5号)、《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18年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沪教委基〔2018〕9号)、《普陀区教育局关于2018年本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其它相关的法律法规,明确招生工作的重要性和意义,了解招生工作的相关政策,制定本校的招生入学实施方案并按规定公示。
2、建立2018年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招生工作,并制定本校招生工作方案。校长是招生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党支部要发挥核心、保障、监督作用。
3、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管理,强化服务意识,改革招生入学方法。继续应用“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实施招生入学工作管理,切实贯彻就近入学原则,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在招生计划之外自行招收学生,严禁擅自跨区域招生。
4、学校根据今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要求,做好人员培训、相关设施设备的配备和网络畅通等保障工作,合理安排相应的工作人员,确保适龄儿童入学信息登记工作顺利进行。
5、学校通过本部门和学校网站以及其他形式主动向社会公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信息。在社区张贴《招生告示》,向辖区内适龄儿童家长告知招生工作政策、入学信息登记时间、地点,以及入学验证时间、地点及携带所需审核的各种证件。
6、学校将本校的校舍条件、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师资配置等相关办学条件及招生计划等信息上网公示,接受社会的监督。
7、严格按照“校园开放日”规定的时间组织活动,“校园开放日”向社区学生及其家长展示学校办学理念、课程设置、师资水平、办学特色等。
8、2018年我校一年级计划招生3个班。
六、加强管理
1、深入细致的做好各项工作,建立公开透明的工作制度,落实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2、做好招生政策的宣传工作,认真做好来电来访接待工作,按政策处理好招生工作中的问题。
3、严格执行各项招生政策,统一工作日程,并积极向社会、学生及家长宣传相关的招生政策和规定,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严肃招生纪律,规范招生行为。
金沙江路小学
2018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