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证办理时限及费用
居住证办理时限(必须依《居住证暂行条例》第二条之规定居住满半年以上):
经审核符合《居住证》申领条件的,公安派出所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制发《居住证》。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制发的,可延长至30日。申领人领取《居住证》时,需持《居住证受理回执单》、本人居民身份证或居民户口簿或原籍公安机关出具的身份证明。
居住登记卡如何换居住证
“签注换证”是针对持有登记卡有效期已满5个月且不到7个月,并满足三个条件之一(合法稳定住所、合法稳定就业、连续就读)的来京人员,可以直接进行登记卡换领居住证,无须进行登记卡签注。签注换证时间即为居住证办理时间。
过期超过1个月的登记卡应先进行登记卡签注后,才可进行签注换证。
持卡人身份信息没有变化,办理登记卡时居住地选择的是“自有住房、租住房屋或居住在学校、医院、研究所等机关、企事业单位”且居住地址未发生变化的,可登录“北京市居住证服务平台”,通过“申请卡换证”自行办理,无须到派出所现场办理。
办理“卡换证”时,如果选择EMS寄递到家服务,可享受网上一站式服务,足不出户,轻松换证,无须到派出所现场领取居住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