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考试办法
1.考试时间
(1)专业素质测试
4月21日 上午8:00—11:30
4月21日下午 2:00—5:30
小学插班生测试时间为:
4月21日上午8:00—11:30
考试需脱谱演奏、演唱。
(2)综合素质测试
小学一年级新生在专业素质测试同时进行综合素质测试。
小学插班生测试时间为4月21日下午14:00—17:00。
2.考试内容和要求
(1)音乐素质和演奏、演唱水平测试。
小学一年级新生、小学2-4年级插班生音乐素质和专业测试内容参见附录一《小学学段音乐素质和专业考试内容》
(2)综合素质测试
主要对学生相应学段基本素质进行测试
六、录取
按音乐专业测试*70%+综合素质测试*30%计算考生得分。考生录取经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审议,报市教育局审批后,由学校发放录取通知书,并报市区教育局和市招办备案。考生未达到测试合格线不予录取。如考生达不到入学测试要求,我校不招满上报招生名额。
七、说明
(一)新生入学后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有营私舞弊行为者,取消入学资格。
(二)义务教育阶段使用厦门市统一的义务教育教材,完成义务教育文化基础教育。
(三)根据厦教服〔2004〕185号文件规定,义务教育阶段收取专业学习费每生每学期800元,专业提高班每生每学期1200元,其他执行普通义务教育收费标准。
(四)本简章由厦门市音乐学校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