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招生原则
1.坚持公开、公正、公平、透明的原则。
按统一规定的时间和内容向社会公开招生信息和招生细则。
2.坚持率先满足3—6岁接受全日制正规的学前教育为主的原则。
率先保证3—6岁幼儿接受正规的学前教育,满足入园要求。3岁前婴幼儿的早期教育将通过“区早教服务指导中心”及“各早教指导站”提供不同形式的服务与指导。
3.坚持按照市相关要求设定班级数和班额数。
严格按要求将班级数、班额数控制在《青浦区2016学年度幼儿园教育事业计划》规定的范围内,由于因入园高峰,学区内适龄幼儿超额需突破班级数和学额数的,由幼儿园以书面报告形式报青浦区教育局,未经相关部门同意不得随意超计划招生。
4.关于来沪随迁人员子女的入园。
在保障本市户籍适龄子女入园的基础上学额有余的,可依据来沪人员持《上海市居住证》且积分达到标准分值、持有年限等条线设定优先顺序,统筹安排随迁子女入园。幼儿须持有《上海市临时居住证》。无法进入公办幼儿园就读的,可自行选择到民办幼儿园就读。
5.关于残疾幼儿的入园。
对能坚持正常集体活动的残疾儿童,应根据其残疾类别和程度安排至学前特教班、特教点或普通幼儿园随班就读,不得随意拒绝其入园。
六、登记途径与方式
1.2018年青浦区公办幼儿园招生启用“青浦区幼儿园入园报名信息登记平台”,采取“网上信息登记+现场审核”形式,凡符合招生条件,有意愿就读公办幼儿园的适龄幼儿家长,须在2018年4月20日-5月4日,通过访问网站或关注学区内幼儿园微信公众号,登录平台完成幼儿信息登记,按照学区示意图、各园招生简章的条件选校报名,并按短信提示进行后续现场材料审核、查询招生进度。
2.每名幼儿限报学区内1所幼儿园,5月4日为网上信息登记截止日。本区户籍幼儿确因特殊原因,无法在5月4日之前完成网上信息登记的,可在5月26日、27日、6月2日,至学区内幼儿园同步完成信息登记和材料审核。
七、招生工作程序
1.幼儿园招生登记公告在区教育局托幼办备案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向社会公布
公告注明园所等级、地址、收费标准、招生条件、人数、咨询电话与网上信息登记、现场审核日期等。
2.新生报名登记
凡有意愿就读青浦朵朵幼儿园的适龄幼儿家长,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青浦区幼儿园入园报名信息登记平台”完成幼儿信息登记,按照学区示意图、招生简章的条件报名,每名幼儿限报学区内1所幼儿园。
3.现场材料审核
有意愿就读青浦朵朵幼儿园并通过网上初审的适龄幼儿,在规定的时间由家长带领,并带好户口簿、房产证、居住证、幼儿出生证与预防接种证等原件到相关幼儿园办理材料审核,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幼儿监护人对所填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对提供虚假信息的,将实行一票否决,不予录取公办幼儿园。
4.新生录取
青浦朵朵幼儿园根据现场审核的实际情况,按照招生计划数和招生条件依次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