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自主招生的条件:
(1)父母一方持有华新学区的上海市居住证且积分达到120分标准分值,子女持有华新学区的上海市居住证或上海市临时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的随迁适龄幼儿(父母的居住证地址与幼儿的居住证地址一致),并持有华新学区房产(房产证)。
(2)父母一方持有华新学区的上海市居住证且积分达到120分标准分值,子女持有华新学区的上海市居住证或上海市临时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的随迁适龄幼儿(父母的居住证地址与幼儿的居住证地址一致),并持有华新学区的房产(预售合同)或具有合法租住证明的。
现场审核时请提供父母一方的《上海市居住证》、积分通知书、工作单位证明(注明单位地址);幼儿的《上海市居住证》或《上海市临时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房产证或预售合同或租赁备案表、户口簿、预防接种卡、独生子女证或计划生育证。入园录取通知时间:8月15日左右。
备注:在满足前5类适龄幼儿的入园需求后学额有余的,根据自主招生条件按积分排序依次满足(根据房产证、预售合同、租赁备案表的登记日期进行积分,有一个月积1分;工作单位为华新学区的积10分)。
特别说明:
1.父母必须带好自己的孩子一同前来登记。请在规定的时间内前来,不用提前排队。
2.以上6个条件所有提供的材料,除预防接种卡外,其他材料都必须提供原件与一份复印件(户口簿要复印户主页、父母页和幼儿页),来园审核时请提前准备好。
3.网上登记的信息必须如实填写,提供资料必须属实,如果现场审核发现虚假,我园采用“一票否决制”,不再录取。
四、中大班幼儿的补充入园
补充入园条件:华新学区出生于2013.9.1—2014.8.31的6位中班年龄段幼儿和出生于2012.9.1-2013.8.31的25位大班年龄段幼儿。入园条件参照小班幼儿招生条件,需在平台进行信息登记,按本年度招生实际情况,依次录取。录取通知将于8月15日左右发放。
现场审核时间:6月2日上午 8:30—11:30。请带孩子一同前来。
五、收费标准:
青浦区华新幼儿园 上海市一级幼儿园 保育教育费每月225元
青浦区新霞幼儿园 上海市二级一类园 保育教育费每月175元
六、咨询电话:
华新幼儿园
59793787-801 张老师
新霞幼儿园
69791868 戴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