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父母一方持有上海市公安局统一签发的登记在华新地区(含华新镇大型社区)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证》,或持《上海市临时居住证》和《灵活就业证明》到2018年6月30日各满三年,且子女持有华新地区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且在华新地区购房(含华新镇大型社区),房产证权利人是适龄幼儿或直系亲属。
所需材料:父母一方《上海市居住证》、华新区域内房产证(购房截止期为2018年4月30日)、工作单位证明、父母及幼儿的户口簿、幼儿本人的预防接种卡、幼儿本人的出生证明、幼儿本人的《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父母一方社保缴金年限资料。(如家长所持有的上海居住证签发日期在2018年1月1日后,还需提供一年内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不含补缴的证明(2017年7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或灵活就业证满三年。)
新生信息登记:4月20日—5月4日期间,访问https://rybm.qpedu.cn或关注青浦区凤雅幼儿园微信公众号,登录平台完成幼儿信息登记。
新生材料审核:网上信息初审通过的家长按“短信通知”(于5月23日发送)在规定的时间,带领幼儿,带好相关所需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规定地点办理现场审核。
审核日期:5月26日、27日、6月2日上午8:30—11:30,下午12:30--15:00
审核地点:青浦区华新镇凤坚塘路636号(华新镇大型社区行政服务中心)
温馨提示:
1.本区户籍幼儿确因特殊原因,无法在5月4日之前完成网上信息登记的,可在5月26日、27日、6月2日,至华新镇大型社区行政服务中心同步完成信息登记和材料审核。
2.在规定的时间内,请家长们带领符合招生条件的幼儿前来报名登记,并照看好宝宝的安全;同时请家长朋友们注意自己的言行举止,做到文明谦让,做幼儿的好榜样。
咨询电话:18930661991(郁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