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其他事项 :
1.中心学校及各完小均应成立相应的招生组织,严格各项纪律,切实加强校内外宣传,进一步细化招生方案和工作计划,建立招生档案,加强审核把关,确保整个招生工作有序推进。
2.办理入学申请时,家长或监护人必须及时、完整地提供各项入学证明材料。学校将严格审核入学对象的户籍情况等信息,凡查实属提供虚假信息的,取消入学资格。
3.在招生工作中,若遇特殊情况或特殊对象,则由中心学校负责解释和统一协调,统筹调配。
4.本《意见》仅适用于2018学年,今后根据当年招生情况予以相应修正并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