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68儿童新闻中心

被忽视的玩具安全怎么办 家长需时刻警惕

小崔 2015-01-14 15:15:54 手机版

  我们经常看到这样的报道,某某小孩因为什么玩具而受到了伤害,现在玩具种类非常多,家长朋友们一定要认真的选择才可以哦,要不然可能会对宝宝产生不利的影响哦,下面就来和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在2014年3月,国家质检总局曾发布《激光笔、儿童激光枪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警示和消费提示》,指出激光辐射功率过高,会对人体造成光化学伤害和热伤害,特别是对于尚处于发育阶段的儿童,如果眼睛和皮肤受激光辐射,可能会造成严重后果。

  最近,在微信朋友圈有这样一条消息吸引了家长们的注意,题目是:“十岁娃看了一眼激光笔便永久失明”。据媒体报道,近日,湖北武汉一名10 岁男童和同学玩耍时被激光笔照射到眼睛,仅仅几秒钟,右眼底黄斑区就被灼伤,造成永久性的视力丧失。而随手搜索一下关于激光笔的新闻就可以发现,武汉男童失明的报道并非个案,在杭州、郑州等地,都曾发生过儿童因受到激光笔照射而导致视力下降的事件。那么,这些不安全的玩具到底是如何到达孩子们手里的?不安全玩具对儿童造成的伤害又该如何避免?近日,记者对此进行了采访和调查。

  可以轻易买到的激光玩具

  1月6日下午,尽管已过放学时间,但北京市海淀区某小学周边的文具店内依然挤满了学生。“就是这种,打开以后会有像星星闪烁一样的效果,很漂亮。”一个小男孩正在向同伴介绍手中的玩具。记者注意到,他手中的正是激光笔。“这种是新出的,不同的转头可以变化不同的效果。我还见过有一种,是可以照射出两种不同颜色的光的。”小男孩告诉记者,身边好多同伴都买了这种激光笔,晚上在家里关灯以后可以在墙壁或者天花板上照射出多种图案。

  “现在这种激光笔卖得不错,学生们都喜欢买来玩。”见记者询问,店主向记者介绍起来。“以前卖的一种比较便宜,有点像小手电,只要五六元,但是照得近。现在卖的这种比较高级,价格也贵些,但是颜色多,照得也远,学生们都买这种。”记者看到,受到“热捧”的新款激光笔标价60元,有红、绿、蓝等多种颜色,外包装上除了英文,并无任何中文标识。包装盒内除了一只激光笔,还包含5个灯头,换上不同的灯头可以照射出满天星、圆环、圆点等10种不同的效果。当记者问及激光笔如果照射眼睛是否对视力有害时,店主表示:“没事,这就是小孩的一个玩具。”

  除了学校周边的文具店,在购物网站上,激光笔也能被轻易买到。当记者在某购物网站上搜索“激光笔”时,出现了0个搜索结果,页面显示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无法显示“激光笔”的相关宝贝。但搜索“激光”时,却出现了33.05万件价格从几十元到上百元不等的激光笔产品。其中“远射 11900米”、“防身”、“点火柴点鞭炮”、“2米点烟5米爆气球”、“塑料刻字”等字眼都是店主用来招揽顾客的关键词。

  点开一个产品链接,记者看到该款激光笔的销售商经营的都是儿童文具。在产品页面的视频演示中,演示人员首先将电池充满电后装入灯筒,随后将灯头往右拧,拧到光线尾部看起来很粗时,将一根火柴靠近光线,火柴瞬间就被点燃了。在这些激光笔产品的介绍页面,只有部分店家标出了“严禁激光直射眼睛”、“要放置在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演示中禁止点亮的激光笔面对观众”等使用提醒,大部分则没有注明。但在购买评价中,记者却发现,不少买家都表示,自己正是为了孩子才购买这款商品的:“光线亮度高,射程远,晚上很是漂亮,孩子非常喜欢”、“送孩子的生日礼物”、“照得很远,光很亮,孩子很喜欢所以又订了一个”。

  规定很严但执行不严的儿童玩具标准

  既然激光笔对孩子健康危害如此之大,为什么还能作为玩具在市面上随意出售呢?是不是因为没有相关标准和规定呢?

  记者通过查询发现:其实我国早就发布了国家标准GB7247.1-2012《激光产品的安全第1部分:设备分类、要求》,其中,按照危害程度由低到高依次分为:1类、1M类、2类、2M类、3R类、3B类、4类,并对每类激光均有标记的要求。其中,玩具中的激光器应满足1类激光辐射功率(0.4毫瓦)限值要求。也就是说,功率超过1类的激光玩具就会给儿童带来严重危险。但在网上出售的激光笔页面上,绝大部分商品介绍里并没有说明功率大小,有的甚至没有标识出品牌型号。同时,在2014年3月,国家质检总局也曾发布《激光笔、儿童激光枪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警示和消费提示》,指出激光辐射功率过高,会对人体造成光化学伤害和热伤害,特别是对于尚处于发育阶段的儿童,如果眼睛和皮肤受激光辐射,可能造成更为严重的后果,因此建议不宜为儿童购买激光笔作为玩具使用。但如今看来,“国家标准”和“友情提醒”对商家的约束力可谓微乎其微。

  其实,除了激光笔,作为孩子最亲密的伙伴,我国其他儿童玩具因种种质量问题给孩子造成伤害的消息也屡屡见诸报端。但与此相反的是,国家对儿童玩具一直有着非常严格的质量标准。记者了解到,我国从2007年开始正式对电玩具、弹射玩具、金属玩具、娃娃玩具、塑胶玩具、童车这六大类玩具产品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玩具产品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GB6675-2003《国家玩具安全技术规范》、GB19865-2005《电玩具安全》的要求。2014年,国家又出台了GB6675—2014《玩具安全》系列强制性国家标准1—4部分,对儿童玩具中增塑剂的限量要求、近耳玩具产生的连续声音等都做了明确规定。

  然而规定虽严,执行情况却并不尽如人意。全国政协委员、北京师范大学刘焱教授一直非常关注儿童玩具的安全问题。她告诉记者,自己在做玩具调查时,经常可以在路边的玩具摊和一些批发类的玩具市场里看到没有包装,随意堆积在一起,且没有标明厂址、厂名以及适合年龄段等基本信息的塑料玩具。而像毛绒玩具、卡通娃娃等,更是任人随意触摸。“很多毛绒玩具看着漂亮,其实里面的填充物是废旧棉絮,极不卫生。”刘焱说,这些大量被出售的玩具有的铅、汞、苯、甲醛等超标;有的零部件容易脱落,导致被孩子误吞;还有的边缘锐利,容易划伤孩子的手,根本就不符合国家的相关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