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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年轻夫妇想再要儿子 将8个月大女儿5万元卖掉

小崔 2015-01-30 11:06:11 手机版

  各位家长朋友们,你们对于自己的小孩一般都是非常的心疼的,可是现在依然有一些人比较重男轻女,总是希望能够多一个男孩,有时候竟然忍心将自己的女儿卖掉,下面就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这方面的内容吧。

  最近,浙江椒江检察院公诉科副科长丁建华为了一个案子,心塞了好几天。

  一对贵州籍的年轻夫妇,竟以5万元的价格将8个多月大的亲生女儿卖了,理由是女儿太多,卖掉一个然后再生个儿子。

  “都是自己的亲生骨肉,疼都来不及,哪里舍得卖给别人?”丁建华说。

  韦某夫妇在椒江打工有几年了,2013年10月,他们的第三个孩子出生,是个女儿。夫妻俩都不到30岁,再次当父母,却高兴不起来,甚至还有些失望。

  他们原本就有一儿一女,一心希望,第三个孩子是个儿子。于是,夫妻俩商量着,将小女儿卖掉,然后再生个儿子。

  去年6月,小女儿才8个多月大。经人牵线,韦某夫妇以5万元的价格,将孩子卖给了一对在椒江做生意的夫妻。这对夫妇一直没有小孩,想领养一个。听说对方是做生意的,韦某夫妇狮子大开口,要了5万元的“高价”。

  消息被左邻右舍知道,有人气不过,报了警。

  民警上门,韦某夫妇还一脸茫然,“我把自己的女儿卖掉,怎么也是拐卖儿童?”

  “有些家庭确实因为经济困难,无力抚养,通过正常的途径送养孩子,不收钱,或只收少量的营养费,这是合情合法合理的。但韦某夫妇显然不符合这种情况。”丁建华认为,孩子是不能作为商品出售的,孩子的人身自由权和人格尊严权应该受到保护,即使是父母也不能予以侵害。而拐卖儿童罪的起刑就是5年。

  “案发后,韦某被刑拘,韦某的老婆以及中间人取保候审。至于那对买小孩的夫妻是否要追责,如何追责等问题,检察院仍在商讨中。”丁建华表示,最终的判决要以法院为准,“考虑到韦某夫妻如果都被判实刑,家中的3个小孩就会没人照顾,所以在最终的裁定上,法官应该会比较人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