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贫困地区的孩子们来说,教育支出占家庭支出的较大比重,随着优惠政策的颁布实施,使困难的情况的得以缓解,但是也有少部分的儿童,家庭经济特别困难,为了给予这样的群体帮扶,宁夏教育局扩大对学前二年在园的家庭经济困难儿童的资助,使他们可以安安心心、快快乐乐的上学。
从今年秋季学期起,宁夏扩大学前教育资助范围,学前二年在园家庭经济困难儿童每年可获1000元资助。
据了解,宁夏从2012年春季学期起实施学前一年教育资助制度,1万余名家庭经济困难或孤残儿童获得资助。今年,宁夏将资助范围扩大到全区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实施学前教育的公办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学前二年在园家庭经济困难儿童。
根据政策,幼儿园学前二年在园(当年8月31日前出生且年满四周岁以上)城乡低保家庭中的儿童、孤儿、残疾儿童或其他原因造成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儿童,按照每人每月100元(一年按10个月计发)发放补助。
宁夏山区10个市、县(区)按幼儿园学前二年在园总人数40%的比例控制资助名额;川区15个市、县(区)及宁东管委会所属按幼儿园学前二年在园总人数20%的比例控制资助名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