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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道电动车突然起火 1岁女童被呛成支气管炎

kina 2016-03-30 14:32:02 手机版

   我们的周围存在着各种各样的安全隐患,令人防不胜防,所以,除了尽量避免之外,大家也一定要加强自我保护,在面对意外和危险的时候,及时的采取相关措施进行防护,避免造成不良的影响。此前,一楼道里的电动车突然起火,被困在楼上的1岁女童意外被呛成了支气管炎,进而引发了一系列的纠纷。

  2楼楼道电动车起火,浓烟滚滚,4楼的女童搭云梯被救,却被呛成了支气管炎。

  事后,女童爸爸将物业告上法院,索赔医疗费和精神损失。

  这起健康权纠纷案一审宣判,因起火电动车无法确定主人,物业公司被判承担20%补充赔偿责任。

  1岁女童乐乐(化名)家住沈阳市沈北新区,去年1月13日下午,4楼的乐乐家开始进入大量浓烟,呛得孩子不停地哭闹。

  “着火了!”她的家长发现,楼道里更是黑烟滚滚,无法夺门逃生。

  紧要关头,乐乐被家长抱到了阳台,通过消防部门的逃生云梯逃离了火场。经消防部门鉴定,为二楼楼道中的电动车起火。可事后,乐乐家长发现,1岁的宝宝因吸入大量浓烟,落下了咳嗽的毛病。

  到医院检查,乐乐被诊断为喘息性支气管炎,花费医疗费473元。

  乐乐的爸爸表示,该二楼公共区域楼梯下堆有电动车、自行车及大量杂物,因物业未及时清理造成火灾,他将物业告上法院,索赔医疗费1000元、精神抚慰金500元。

  物业称,引起火灾事故的原因是第三人的电动车自燃引起的,拒绝赔偿。疑似电动车主人的张某也一口咬定:“着火的电动自行车不是我的。”

  法院认为,经消防部门现场勘查后认定,本起火灾事故系二楼楼道中的电动车起火所致,足以证明被告未适当履行物业管理职责。尽管被告自述在火灾事故发生前对该楼道内堆物行为进行过劝阻,通知居民进行清理,但最终仍未消除安全隐患。

  沈阳市沈北新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被告对于其未完全尽物业管理职责的范围承担20%补充赔偿责任,即赔偿原告医疗费94元。

  被告主张第三人张某系电动车车主,应当承担直接侵权赔偿责任,因第三人张某否认,被告物业未提供相应证据予以证明,故对该主张法院不予支持。

  记者走访:老旧小区楼道杂物隐患多

  春季气候总体干燥,也是火灾易发时节。昨日,辽沈晚报记者走访了一些老旧小区,发现居民楼楼道内堆放杂物不仅脏乱,而且造成了诸多安全隐患。在狭窄的楼道转角处堆放着旧自行车、纸盒、花盆、饮料瓶等。

  律师表示,楼道作为火灾时的重要消防通道和安全出口,必须时刻保持安全和畅通。一旦发生火情,堆满杂物的楼道不利于人群疏散,后果不堪设想。如果住户的杂物占据了楼道,也违反了《消防法》。

  医生支招:火灾时如何保护呼吸道?

  “火灾时吸入大量浓烟,会出现咳嗽、咳痰,甚至严重的会导致呼吸衰竭。”沈阳市第一人民医院(沈阳脑科医院)呼吸科主任线铁军表示,火灾时,支气管粘膜充血水肿,引起化学性肺损伤,“有害气体刺激肺部,影响肺部氧的气体交换,会出现低氧血症,甚至是呼吸衰竭危及生命。”

  线铁军建议,逃生时应采用湿毛巾或手帕捂住嘴和鼻,防止吸入毒气。由于着火时烟气大多聚集在上部空间,因此不要直立行走,最好弯腰或匍匐前进,以最快的速度脱离火场,到达安全地点。

  辽沈晚报、聊沈客户端记者 白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