拾金不昧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为后人津津乐道,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又有几个人真的能够抵住金钱的诱惑,做到拾金不昧呢?相信,一定是少之又少。此前,一6岁小女孩无意间捡到一个挎包并交给了父亲,当失主来认领的时候,孩子的父亲却极力否认,引发大家的关注和热议。
去年11月,家住徐州铜山的赵女士不慎丢失了一个挎包,内有近两万元现金。一名6岁女童称自己捡到了包并交给了父亲,然而,女孩父亲断然否认了孩子的说法。从此之后,两个家庭陷入了纠缠。赵女士认为女童父亲隐匿了她的财产,而女童父亲则坚称孩子根本没捡到包,赵女士的说法对他和孩子名誉造成了很大的侵害。昨天,徐州铜山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近两万元装修款丢了
去年11月份,赵女士家正在进行新房装修。11月25日,赵女士带着一个装有1万8千余元的挎包,准备给装修工人结款。当天下午,她先到当地一所小学附近接孩子,随后跟约定好的工人见面,然而,赵女士在小学附近不慎将挎包丢失了。庭审中,赵女士回忆,她当时把挎包夹在腋下,可能是帮孩子拿书包的瞬间,挎包掉落了。回到家后,赵女士才发现情况并报警,她还返回事发地附近寻找,但一无所获。
第二天一早,赵女士再次来到学校附近寻找线索,校方老师帮忙在学校里进行询问。有几名孩子称,他们曾看到一名叫甜甜的6岁女童捡到了一个挎包。赵女士找到了女童,孩子亲口承认了前一天放学时,捡到了一个包,之后回家交给了父亲。
据了解,事发地点没有监控探头。为保留“证据”,赵女士录制了询问过程。
两家人闹上了法庭
就在赵女士以为挎包有了着落,松了一口气时,校方反馈的一个信息让她放下的心又悬了起来。原来,校方联系到女童家长后,对方否认了孩子的说法,称自己的孩子根本没有捡到包。
赵女士称,她曾与女童父亲周先生当面对质,周先生一直否认自己把包收了起来,并说孩子根本没有捡到。“当时孩子就在一旁,一直用稚嫩的声音重复,‘我把包交你了’。”
双方多次协调不成,赵女士把周先生告上法庭。
昨天,周先生本人没有出庭,他的代理人发表了辩论意见。他们认为,被告的女儿没有捡到赵女士的包,赵女士既没有证据证明自己当天带了1万8千余元到学校,也没有证据证明是周先生的女儿捡到了包。至于赵女士录下的视频资料,被告认为,赵女士在询问未成年时以诱导的方式发问,并且当时没有监护人在场,这份证据是不合法的。
赵女士为了证明自己的主张,还出示了事发时当地媒体的公开报道,该报道中,记者询问那个小女孩同样的问题,小女孩仍然回答是自己捡到挎包并交给了爸爸。
赵女士还找来了施工方负责人朱先生作为自己的证人,朱先生表示,当天双方确实约定结清工程款。
赵女士的证人还包括她的姐姐。姐姐说,她能够证明1万8千元钱的来源。
被告反诉名誉权受侵害
在答辩中,被告周先生的律师表示,赵女士在证据不足的情况下长期声称被告捡到了这笔钱,给被告的声誉带来了极大的影响,侵犯了名誉权,被告将视情况提起反诉,要求赵女士赔偿侵害名誉权的损失。
庭审后,记者采访了原告赵女士的丈夫谢先生,他透露了一些细节。谢先生说,其实找到周先生的当天,他们就通过中间人去他家协商,提出周先生能归还一万两三千元即可,剩下的钱就当给捡到钱的小妹妹买糖吃。谢先生说,“当时从中间人反馈的信息来看,周先生没有表示拒绝,但是第二天,他又不承认了。”
谢先生称,没想到事情会走到这一步,在这场官司中影响最大的是孩子。据他了解,那个小姑娘如今变得有点内向。
真相到底如何?昨天记者想打电话给周先生,听听他的说法,但没有联系上。
因被告拒绝调解,法庭决定择日宣判。(记者 马志亚 通讯员 王文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