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我国社会、政治、经济的快速发展,越来越多的农民工选择进城谋求工作机会,于是,在广大的农村中逐渐产生一个特殊的群体——农村留守儿童。近年来,农村留守儿童问题日益突出,引发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为了有效保障他们的基本权益,黑龙江省将全面建立起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体系,彻底践行关爱农村留守儿童的行动。
黑龙江省日前出台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实施意见,今年将全面建立起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体系,通过成立留守儿童关爱委员会、建立关爱留守儿童基金等,使留守儿童安全更有保障。
黑龙江提出,要在村(居)民委员会、社区设立留守儿童关爱委员会,负责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为留守儿童通过电话、视频等方式与父母联系提供便利。要建立翔实完备的农村留守儿童信息台账,一人一档案,实施动态管理。
黑龙江要求,各地要将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全部纳入区域教育发展规划,纳入财政保障范围。要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支持外来务工人员未成年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完善和落实符合条件的农民工子女在输入地参加中考、高考政策。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对辖区内居住的0—6岁儿童免费提供健康教育资料和个体化健康教育,并建立健康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