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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岁女孩因父亲让其退学回家帮忙写断绝父女关系书

kina 2016-11-17 11:42:06 手机版

   每个未成年人都有平等接受教育的权利,父母或者是监护人应当使适龄未成年人按照规定接受义务教育,不得使在校接受义务教育的未成年人辍学。但是,日前,一名父亲竟让13岁女儿退学回家帮忙,女孩不愿意接受父亲的安排含泪写下断绝父女关系书。

  13岁女孩写下断绝父女关系

  近日,有网友在镇雄网讯上发布消息称:镇雄县坡头镇一13岁女孩玲玲被父亲余明逼迫要么退学回家帮忙,要么断绝父女关系。玲玲选择继续读书,含泪写下了断绝父女关系决裂书。

  该名网友介绍了玲玲家的详细情况,玲玲今年上初二,就读于镇雄堰塘中学,听觉有些障碍,玲玲出生6个月后,母亲离家出走,从此杳无信息。妻子出走后,余明外出打工,将玲玲留给爷爷奶奶照顾。

  玲玲上了6年级后,余明回到家中,并给玲玲带回来一位后妈肖梅(化名),肖梅和余明回到家后,在家里开起了豆腐小作坊。人手不够时,经常让玲玲连夜帮忙。

  该名网友还补充,肖梅想让玲玲退学回家帮忙做豆腐,就和余明提出让玲玲退学回家帮忙,余明不答应,肖梅就丢下家里的3个孩子离家出走。无奈之下,余明只好让玲玲退学,但好学的玲玲不答应。

  11月12日,余明和玲玲来到堰塘中学办公室,玲玲坚持要上学,而余明也不让步。经过村委、学校、社会热心人士的劝说,余明依然坚持。无奈 之下,玲玲含着眼泪写下了一份500多字的断绝父女关系决裂书,余明在决裂书末尾写道“我们之间已断绝父女关系,不再是你的监护人。”

  随后,都市时报记者想通过该名网友联系上余明和玲玲,但其表示两人已和好,不愿透露他们的信息。

  相关部门介入后两人和好

  针对此事,16日上午,记者从镇雄县委宣传部了解到:针对此事,坡头镇党委政府联系司法所、派出所、学校、村委会等部门成立了调查组。

  15日,调查组来到余明家中了解情况,余明的妻子并不在家,余明承认自己确实与女儿签订了断绝父女关系协议书一事,但他现在很后悔,怪自己当时太冲动。

  调查组向余明普及了“义务教育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相关法律知识,并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余明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表示将亲自向女儿道歉,并克服一切困难,让女儿继续读书。

  随后,调查组组织玲玲与父亲见面,玲玲表示理解父亲,会好好学习,余明也表示绝对不会抛弃女儿,并让玲玲原谅自己的荒唐行为。

  不少爱心人士看了玲玲的遭遇后,来到堰塘中学,提出会负责玲玲的学费和生活费,希望玲玲好好学习。

  学校:孩子已回学校正常上课

  16日下午,堰塘中学刘老师介绍,经过学校和相关部门的调解,目前玲玲已回学校正常上课,并已与父亲恢复了父女关系。玲玲父亲承诺,不论以后家庭情况如何,都会善待自己的女儿,这样的事情不会再发生。

  谈起玲玲,刘老师介绍,孩子学习成绩不错,学校的老师也会给她提供一些生活用品。目前,已有爱心人士已向女孩伸出援手,为玲玲解决了上学费用。寒假时,还会带上小女孩去医院检查,治疗小女孩的耳疾。

  云南凌云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律师孙文杰表示,余明与玲玲签订的断绝父女关系决裂书无效,其依然对玲玲附有监护、照顾的责任。若余明签订协议后,不管玲玲,玲玲可以到妇联或其他相关部门进行求助。(都市时报 记者汪雨春 实习生唐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