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非本市户籍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儿童本人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上海市临时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父母一方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①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签发或签注时间在2018年1月1日前,居住证上的居住地址在本区)。
②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签发或签注时间在2018年1月1日后,居住证上的居住地址在本区),且一年内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2017年7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不含补缴)或连续3年(从首次登记日起至2018年6月30日)在本区街镇社区事务中心办妥灵活就业登记。
③持有效期内《上海市临时居住证》(居住证上的居住地址在本区)满3年,且连续3年(从首次登记日起至2018年6月30日)在本区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妥灵活就业登记。
以上对象,持有2018年4月30日前办理的招生区域内住宅类房产证的(房屋产权人须是父母或儿童本人,并共同或单独拥有全部产权),按房产证地址,视幼儿园招生情况,统筹安排入园。无房产证的,在本区有合法居住证明的,在规定时间内,自行到尚有余额的公办幼儿园或民办幼儿园报名。
8、有智力、听力等障碍的、持有本区户籍的特殊儿童:可到爱心幼儿园或上南三村幼儿园、童心幼儿园特教班报名。
报名时间
5月12、13、19、20日
报名办法
(1)符合对口入园和就近入园的适龄幼儿,请家长持幼儿户籍证明、出生证明、房产证明、上海市居住证且满标准积分证明、预防接种卡等原件及复印件,并携带幼儿,在规定时间内前往报名地点办理报名手续,过期不予办理。
(2)符合统筹安排的适龄幼儿,请家长持幼儿户籍证明、出生证明、房产证明、上海市居住证、房屋租赁证明、预防接种卡等原件及复印件,并携带幼儿,在规定时间内前往报名地点填写入园登记信息采集表,过期不予办理。
(3)符合其它条件的适龄幼儿,可根据要求到公民办幼儿园报名或登记。
报名地点
浦东新区坦直幼儿园
地址:新场镇坦直秀丰路15号
录取时间
幼儿园将在6月8日前完成新生录取通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