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自主招生条件
序号 | 招生条件 | 备注 |
1 | 父母一方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公安局统一签发的《上海市居住证》且积分达到120标准分值,注册居住地址和持有本学区房产一致,幼儿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上海市临时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 | 先登记,在满足条款六中4类适龄幼儿的入园需求后学额有余的情况下,依次录取,电话通知家长现场材料审核事宜(带领幼儿及带好《上海市居住证》、积分通知书、户口簿、房产证、幼儿出生证、预防接种证等原件) |
八、招生工作具体安排
序号 | 时间 | 具体工作安排 | 备注 |
1 | 4月16日 | 上交幼儿园招生方案和招生公告 向教育局托幼办备案 | 待教育局托幼办审核 |
2 | 4月18日 | 向社会公布幼儿园招生方案和招生公告 | 公告注明办园性质、等级、地址、收费标准、招生条件与人数、招生所属区域、幼儿信息登记和材料审核的日期及相关要求、招生咨询电话等。 |
3 | 4月20日—5月4 | 家长网上信息登记:凡符合青浦佳佳幼儿园招生条件的适龄幼儿家长,通过访问网站https://rybm.qpedu.cn或关注青浦佳佳幼儿园微信公众号,登录平台完成幼儿信息登记。 | 2018年招生启用“青浦区幼儿园入园报名信息登记平台”,采取“网上信息登记+现场审核”形式。 5月4日为网上信息登记截止日。 |
4 | 5月14—22日 | 园招生工作小组进行网上初审 | “退回”、“审核不通过”的及时向家长发短信告知。 |
5 | 5月23日 8:30—9:00 | 向网上初审通过的学区内幼儿家长发送“现场审核”短信通知。 | 家长也可登陆平台查询。 |
6 | 5月26日 8:30—11:00 | 按短信通知时间现场材料审核(包括幼儿出生年月、家庭住址、户籍所在地、父母姓名、联系电话等真实、完整) | 家长带领幼儿 带好户口簿 房产证 幼儿出生证 预防接种证等原件。 |
5月26日 13:00—15:30 | |||
5月27日 8:30—11:00 | |||
5月27日 13:00—15:30 | 招生区域内无法在网上完成信息登记的幼儿同步完成信息登记和材料审核; 转园、补充入园的幼儿现场材料审核 | 确因特殊原因; 家长带领幼儿 带好户口簿 房产证 幼儿出生证 预防接种证 关系证明(街道和村居盖章)等原件 | |
6月2日 8:30—11:00 | 现场材料审核 | 家长带领幼儿及带好户口簿、房产证、幼儿出生证、预防接种证等原件 | |
7 | 6月4日 | 幼儿园新生报名情况汇总 | 上报教育局托幼办 |
8 | 6月23日 | 发放第一批“佳佳幼儿园入园通知书”(本市户籍幼儿) | 根据现场审核情况、按照招生计划数和招生条件依次录取 |
9 | 8月15日 | 发放第二批“佳佳幼儿园入园通知书” | 中、大班补充入园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