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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广州花都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入学常见问(6)

佩珊 2018-04-23 16:40:13 手机版

  16.重要声明

  按国家、省、市、区的相关招生政策,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学位安排按招生政策基本顺序如下:

  (1)解决本地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2)解决广州市、花都区政策性照顾借读生入学。

  (3)解决来穗人员随迁子女“积分申请入学”。

  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在解决符合(1)、(2)条件入读的前提下,在预留适量学位以供返区生使用后,剩余的学位根据积分高低用于解决(3)来穗人员随迁子女“积分申请入学”。

  来穗人员申请积分入学,为个人自愿行为。剩余学位不能确保满足所有获得积分者入读义务教育公办学校的需求,当剩余学位不足以安排所有获得积分者时,积分不达学位安排条件的来穗人员,不能安排入读义务教育公办学校,请自行选择回原户籍地入学或入读民办学校,望广大来穗人员知晓。

  对于扰乱正常积分申请、学位分配秩序的人员,区来穗局和区教育局有权将其列入扰乱积分入学秩序者黑名单,不受理其积分入学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