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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海宁市硖石中学初一招生计划及学区划分(3)

佩珊 2018-05-16 15:51:48 手机版

  录取办法

  (一)符合“招生批次”第1~5批条件并通过现场验证的新生,如预报名登记人数未超出学校招生计划,则全部录取;如预报名登记人数超出学校招生计划,则由学校按“招生批次”分批录取;当同一批次无法全部录取时,则按同批次中主要证件(房产证件、户籍)办理时间先后录取。学校未录取的新生由教育局统筹安排。

  (二)符合“招生批次”第6~8批条件并通过现场验证的新生、补报名的新生由教育局统筹安排。

  (三)其它:

  1.少体校招生方案于6月下旬报教育局,经教育局和体育局批准后实施。拟录取名单须在8月中旬报教育局,由教育局统筹安排学校。

  2.军人、引进高端人才子女、驻海宁高校教职工子女和父(母)持有“直通卡”的新生,于5月15日前将相关证明材料提交教育局基教科,教育局根据有关政策统筹安排。

  公示和报名注册

  1.第1~5批次的新生,由我校通过现场验证后,确定我校拟录取名单,上报教育局基教科审核;统筹安排的新生,由基教科向招生学校下发拟录取名单。所有拟录取名单于6月下旬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

  2.第6~8批次的新生,由教育局统筹安排后下发给各学校拟录取名单,于7月下旬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

  3.我校将公示后的拟录取名单上报基教科;基教科审批后将正式录取名单下发给我校;再由我校向家长发放正式录取通知。

  录取通知书将于6月25日发,城区小学毕业的由我校发到小学;其他小学毕业的由我校电话通知。开学报到还需提交报名材料进行验证;已就读过初中的无法招生迁移学籍,一经查实予以退回;提供虚假证件的,一经查实予以退回。

  4.学期开学前(具体时间请看“录取通知书”),新生凭录取通知书和相关证件到我校报到注册。

  5.报名材料杜绝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入学资格,并将虚假证件送相关部门处理。同一新生只能到一所学校进行报名登记,如有重复登记均作无效处理,由教育局统筹安排。

  本招生办法解释权属海宁市硖石中学

  咨询电话:87022803(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