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报名时须随带以下证件
①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复印好户主、父亲、母亲、孩子共四面内容)
②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房主系学龄儿童合法第一监护人,如属于共有房产,其父母的房产产权份额须占50%以上。若同一套房子内已有其他家庭的孩子在我校就读,该套房产不能作为学区房)。如户口簿与房产证的户主不一,请随带能证明其关系的有效证件及其复印件。户籍、房产证明有效期截止报名之日。
③学前教育登记卡原件
④《宁波市幼儿/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证明》一式两份
3.报名时间:2018年5月3~5日。(上午9:00-11:00,下午1:00—3:00)
4.地段生录取后六月中下旬发放录取通知书到幼儿园或者个别联系家长领取。
5.特殊情况处理办法:
(1)适龄儿童户籍在本街道,其父母在报名之日无本街道内有效房产,视学校学位余额情况调剂或录取。
(2)适龄儿童户籍在地段生报名截止日期之后至8月31日前迁入,若适龄儿童父母的有效房产对应地段学校无空余学位,则由教育局根据本街道内学校学位余额情况调剂安排,如本街道内学校无学位余额,则由教育局跨街道调剂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