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事项:
1、2011年9月1日前出生而未入学的儿童,报名时需提供暂缓入学的证明。
2、所有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隐瞒或弄虚作假所造成的后果由当事人自负,其中户籍、房产证明有效期截止报名之日。
3、今年可入学的地段生,因身体状况等原因,需要延缓入学的,应由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提出书面申请,经街道办事处批准后,报我校备案。
4、等招生全部结束后,上交的材料经审核没有异议的学生,可在6月20日左右到学校门卫领取“2018年一年级新生录取通知书”
咨询电话:
教务处:86717137(刘老师、梅老师、张老师)
副校长室:86986554(马老师、王老师)
校长室:86986556(王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