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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荷塘镇公办小学秋?季一年级招生办法(4)

佩珊 2018-04-25 19:12:14 手机版

  说明:

  1、如果报名对象是2010年9月1日至2011年8月31日之间出生的,须出具原籍镇(街)中心学校(原教育办公室)或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的延缓入学证明;2010年8月31日前出生的不接受报名。

  2、若适龄儿童与父(母)户籍不在同一户口簿登记的需提供双方户口簿和父(母)子(女)关系证明材料(如出生证)。

  3、凡报读的非荷塘镇户籍适龄儿童必须提供父母的《荷塘镇流动人口入学新生父母计生情况审核表》(不用复印)。

  4、若外国籍、港澳台籍的适龄儿童父母是本镇户籍或在本镇购房,则可按序号3、4的条件办理报名手续。

  5、报名时必须提交齐全的报名资料,报名时资料不齐全的不接受报名。

  补报办法

  凡符合条件但因故漏报名者,请于5月26日上午(8:30—11:30)带齐《荷塘镇2018年秋季公办小学一年级招生办法》所规定报名资料,补办报名确认手续,不按规定时间进行办理报名手续的新生,不保证录取。补报地点同上。

  录取办法

  (一)录取原则。一是由中心校统筹招生的适龄儿童,经中心校组织人员进行户口、居住地核准后,根据生源分布情况,按照“人户一致,就近入学;人户分离,统筹安排;学位不足,相对就近”的原则进行学位分配。二是按学校招生计划在满足辖区内入学基础上,按照先政策性借读生,后普通借读生的原则,普通生须凭积分申请入读公办学校,学位安排将按照积分分值从高到低来安排,招生计划完成即止。(注:学位安排不考虑报名先后顺序)

  (二)录取通知。录取及学位安排以《入学通知书》为准。《入学通知书》于7月中旬由中心校委托录取学校通知家长领取。被录取的新生按指定时间到学校办理注册手续(届时带荷塘镇卫生院儿童《免疫接种证》验证证明),逾期责任自负。

  咨询电话:37380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