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招生流程
(一)网上报名时间:5月8日—5月31日。
(二)凡属政策性照顾类、统筹照顾类学生需提交相关材料。学生家长须在5月27日—31日的上午9:00-11:00、下午3:00-5:00,到我校现场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原件自留备查)。
公示高栏港区户籍学生名单:6月14日—20日。
(四)高栏港区内户籍学生学位安排:6月22日—28日。
(五)高栏港区户籍学生现场资料审核、领取学位安排通知书:7月1日—2日。由家长带适龄儿童,同时携带相关的入学资料、打印网上信息登记表,到拟录取学校进行现场资料审核,审核通过后由学校发放学位安排通知书。
(六)非高栏港户籍学生家长自行登录招生系统(https://www.zhjy.gov.cn)查询信息核查结果和积分总分。
(七)非户籍学生核查结果复核申请:7月4日—10日。未在此时间内申请复核的学生,视作自动放弃复核机会,其资料按原核查结果为准,不再变更。
(八)公布积分入学录取分数线:7月20日。
(九)公示积分入学名单时间:7月25日—31日;家长可自行登陆高栏港管委会门户网站:(https://www.zhdz.gov.cn)公告栏进行查询或在报读学校门口公示栏查看。
(十)安排符合入学资格的非户籍学生学位:8月1日—10日,分批次安排拟录取学校。
(十一)8月11日—15日,“积分学生”家长带适龄儿童,携带相关的入学资料、打印网上信息登记表,到拟录取学校进行现场资料审核,审核通过后由学校发放学位安排通知书。
(十二)阳光分班:8月29日。所有录取新生家长凭学校发放的学位安排通知书到录取学校进行阳光分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