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入学材料
(一)基本材料(全体拟录取学生均需提交)
1.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及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簿、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需复印“家庭户口地址栏、户主页、人口总数目录页、学生个人户口页、父母个人户口页”等内容。申请人户籍迁入时间以当年登记截止日期前为准。
《户口簿》不能反映父母子女关系的,须同时提供结婚证、小孩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给报读学校。
2.《房地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包括“房产权证号、房屋产权人、房屋地址”三项内容。《房地产权证》以当年网上登记截止日期前登记的为准,需适龄儿童少年及其法定监护人拥有合法完全产权,且房屋用途为住宅。(无房产家庭不需要准备此项材料)
3.新生在信息登记表上张贴大一寸相片1张。
4.珠海市儿童免疫接种验证登记表。
(二)政策性照顾类、房产特殊情况类或统筹照顾类材料。
已在5月27日—31日到我校或在报名期间到相关职能部门现场提交过相关材料的无需再次提交。否则,须在现场资格审核时统一提交到我校核对,未能提供的,不予录取。
备注:关于插班生报名
按上级相关规定,我区一般只接收外地回珠且具有高栏港区户籍的义务教育阶段在校转学插班生,非本区户籍插班生原则上不接收。
根据我校的情况,基本上各年级每班学生都已经满额,无法再接收非本区户籍的插班生,请家长自行联系户籍地学校或民办学校就读。如需咨询,请致电:7266098。
1.报名时间:2018年6月1日至6月10日
2.报名方式:到拟报读学校现场办理登记手续。
联 系 人:
沈老师 7266098
张老师、蔡老师 72663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