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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上海市金山区亭林幼儿园招生简章

佩珊 2018-04-28 17:11:33 手机版

  亭林幼儿园原隶属于亭林小学,1989年9月独立建制,是全区规模最大的上海市公办幼儿园,金山区文明单位,第一所乡镇一级一类公办幼儿园。下面小编就带大家一起来了解一下该幼儿园2018年的招生简章吧。

  2018上海市金山区亭林幼儿园招生简章

  指导思想

  2018年我园新生招生入园工作,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幼儿园工作规程》、《上海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等法律法规为依据,根据市教委等四部门《关于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就读本市各级各类学校实施意见》(沪府办规〔2018〕5号)及《2018年金山区幼儿园招生入园工作实施意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相对就近、积分导向、统筹协调、班额总控的方式招生,规范本园的招生工作,不断满足本区域适龄儿童的入园需求。

  具体要求

  (一)报名登记年龄

  1.普通班招生年龄:2014年9月1日——2015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身体健康(无慢性传染病智力正常、可正常参加集体活动)的适龄儿童,为本次报名或登记对象。

  2.特教班招生年龄:2012年9月1日——2015年8月31日本区户籍的特殊儿童(除听力障碍外)。

  (二)招生报名范围

  1.持有在2018年2月28日前入户的,亭林社区常住户籍的适龄儿童。

  2.持有亭林社区房产证的适龄上海户籍儿童(产权人是父母或儿童本人的有效)。

  3.特教班招生范围:持有在2018年2月28日前入户的,亭林社区及周边社区常住户籍适龄特殊儿童。

  (三)报名登记对象

  1.本市户籍儿童

  持有在2018年2月28日前入户的、亭林社区及周边社区本市户籍(户籍与父母或者祖父母、外祖父母在一起,且其父母或者祖父母、外祖父母为户主的有效)的,且愿意服从统筹的适龄儿童。

  2.非本市户籍儿童

  (1)父母一方持亭林地区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证》(2018年 1月1日前签发或签注),或2018年 1月1日后申办的《上海市居住证》和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证明(交满6个月)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

  (2)父母一方持有2018年 1月1日后申办的《上海市居住证》(或有效期内的《上海市临时居住证》),金山区亭林社区事务受理中心办妥的灵活就业登记证明《就业失业登记证》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

  (3)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在填妥 “金山区来沪人员随迁子女申请就读公办幼儿园积分表”,经审核相关证明(具体见附件2)后予以登记。录取与否视学额和积分高低,依次由积分高到低而定。外籍、港澳台儿童参照此条。